[新聞] 全屋裝滿針孔!高市國小校長偷拍友人妹妹

作者: pdz (披低)   2024-06-24 11:23:01
1.媒體來源:
中時
2.記者署名:
袁庭堯
3.完整新聞標題:
全屋裝滿針孔!高市國小校長偷拍友人妹妹、女兒洗澡遭起訴
4.完整新聞內文:
高雄市某國小張姓校長涉嫌在好友家的房間、客廳、廁所到處裝針孔,偷拍好友女兒洗澡
、上廁所、換衣服,好友的妹妹後來搬入同住也受害,被害人發現後氣得報警,張男也遭
聲押獲准。高雄地檢署24日偵結,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起訴。
張姓校長偷拍未成年少女消息傳出後,教育局和檢方立刻在該校園啟動反針孔監測,所幸
沒有發現任何異狀,也在其他學校安排反針孔監測相關檢查。該事件也引發教育界熱議和
家長間的恐慌,據熟識人士透露,該名校長在教育界從教師、主任升到校長,整體表現平
穩且為人熱情,對學生也很好,會犯下偷拍案令人感到不可置信。
市長陳其邁怒斥張姓校長惡性重大,行為非常不應該,決議給予解聘處分、永不錄用,事
後已指派督學代理校長,待8月選任新校長就任。
檢方查出,張姓校長疑似朋友未成年的女兒有好感,趁平時拜訪之際,偷偷在好友住處浴
室、個人房間、客廳等空間裝上針孔攝影機,從2022年7月起至2023年10月止,成功錄得
朋友未成年女兒洗澡、換衣服的全裸畫面。
今年3月好友的妹妹事後也搬入同住,張男見其姿色頗佳,竟又藉登門拜訪時,在浴室天
花板通風扇裡加裝針孔攝影機,連朋友妹妹也受害。
檢方強調,張男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3項之以其他違反本人意願之方
法使少年被製造性影像、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前段及刑法第315條
之1第2款之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無故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
法第112條第1項前段及刑法第319條之1第1項之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無故竊錄他人性影像
、刑法第319條之1第1項之無故竊錄他人性影像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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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毛骨悚然不悚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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