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少婦每月爆買13萬叫外送 批夫「小雞雞」離婚准了
聯合報/ 記者陳宏睿/台中即時報導
台中市一對夫妻奉子成婚,育有一女,但人夫指控婚後感情不睦、經常爭吵,妻子除哭鬧
、摔東西、以死相逼等精神虐待外,還辱罵他「小雞雞」、「不持久」,妻子每月愛消費
、叫外送,每月花費超過13萬元,雙方已經分居1年多,婚姻無法維繫,訴請離婚,要求
妻給付女兒扶養費,以及他代墊撫養女兒費用17萬餘元,一審判准二人離婚,妻子每月得
給撫養費9000元至成年為止,另給付16萬餘元費用。
判決指出,台中市一對夫妻在2020年12月奉子成婚,育有一名未成年女兒,不過人夫指控
,兩造感情基礎不牢固、個性不合,妻子雖然是家庭主婦,但未能體恤他工作辛苦,還喜
歡計較雙方付出多寡,他下班後若沒有馬上幫女兒洗澡、洗奶瓶,妻子就會開始抱怨,甚
至情緒失控要求他下跪、哭鬧等。
人夫還控訴,婚後二人經常爭吵,妻子還會恣意批評他的父母,屢稱「嫁給你很衰」、「
你壞事做太多害到家人很衰」,甚至還會罵他「小雞雞」、「不持久」、「胖子」、「爛
人」等語。
人夫也說,妻子經常會藉由摔東西、自打巴掌、下跪、哭鬧等舉動逼迫他順從其意,或以
此發洩情緒,甚至會以尋短相脅、每次吵架就持刀相脅等;若他未即時接聽妻子來電,妻
子就不斷奪命連環CALL,甚至無端懷疑他,令他婚後長期生活在妻子精神暴力行為中,精
神極其痛苦。
人夫還說,妻子不體恤他工作辛苦,卻愛購物消費,浪費成習,每月平均花費高達9至13
萬元,妻子是家庭主婦,卻三餐都叫外送,不願意親自下廚煮飯,每月外送餐費高達1.7
萬元以上,造成家庭經濟狀況入不敷出。
人夫說,雙方已在2022年5月間分居迄今,婚姻已難維持,因此像台中地院訴請離婚,另
外請求妻子需給付女兒至成年每月9000元撫養費,以及他在分居期間替女兒繳交的學費等
費用17萬餘元。
台中地院審理期間,人妻未出庭為自己辯護,法官認為人夫提供的LINE對話、照片等紀錄
可做佐證,採信人夫說詞,認為二人婚姻關係只剩形式,二人都無維繫婚姻的意願,已生
破綻無恢復之望,判准二人離婚,人妻需負擔女兒每月9000元撫養費至成年,另外需給人
夫16萬餘元,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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