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賴總統簽署覆議案咨文「加註意見」 在野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24-06-25 05:13:48
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
陳熙文、黃婉婷、侯俐安
3.完整新聞標題:
賴總統簽署覆議案咨文「加註意見」 在野遺憾
4.完整新聞內文:
2024-06-25 01:27 聯合報/
記者陳熙文、黃婉婷、侯俐安/台北報導
https://uc.udn.com.tw/photo/2024/06/24/realtime/29879982.jpg
賴清德總統昨簽署立法院覆議案咨文時加註一○一字意見,
指「違反權力分立及侵害人民基本權利之憲政爭議」。
圖/總統府提供
賴清德總統昨上午表示已簽署立院通過的國會改革修法法案
,但針對違憲疑慮將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不過,他在簽署
立法院覆議案咨文時加註一○一字意見,指「違反權力分立
及侵害人民基本權利之憲政爭議」。賴清德並非第一位對法
律案件聲請釋憲、加註意見的總統,前總統陳水扁任內曾兩
度聲請釋憲、兩度對公布的法律案件加註意見。
針對賴總統「加註意見」,國民黨立委林思銘質疑,國會有
沒有擴權、人民權利有無受到侵害,不是總統說了算;法律
有無牴觸憲法,審理權限在憲法法庭,總統沒有違憲審查權
,不是帶頭說違憲。民眾黨也表達遺憾,認為國會改革一直
以來都是朝野各黨及民眾期待,民進黨團、行政院及總統府
對於國會改革覆議案,應尊重立法院決議,「賴清德總統不
要選前騙票說一套,選後逃避又說另一套。」
立法院五月廿八日通過國會改革法案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
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行政院於六月六日依憲法增修條文提
出覆議並呈請總統核可;賴總統六月十一日核可覆議案,將
公文送至行政院,同時以總統府秘書長函通知立法院,行政
院也將全案移請立法院覆議,立院在六月廿一日否決行政院
覆議案,將覆議案咨文送交總統府。
https://uc.udn.com.tw/photo/2024/06/24/realtime/29879981.jpg
歷任總統簽署法案加註意見 製表/陳熙文
賴總統簽署立法院覆議案咨文時加註「立法院通過修正立法
院職權行使法及刑法,審議程序引發社會高度疑慮;且修正
條文容有違反權力分立及侵害人民基本權利之憲政爭議,宜
透過聲請憲法法庭裁判及暫時處分解決,以維護自由民主憲
政秩序,並保護人民基本權利。」等意見,昨天上午發表談
話表示將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總統府也在下午公布總統簽
署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中華民國刑法的修正案。
總統在公布法律案時加註意見、對法律案聲請釋憲,陳水扁
前總統是第一人。二○○四年,他公布「三一九槍擊事件真
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時曾加註「不應違憲調查」等意見
,二○○五年公布「國民大會職權行使法」時則加註「有違
憲之重大爭議」等意見。
另外,他針對二○○三年修憲生效前「大法官缺額任命是否
須經立法院同意」聲請釋憲,大法官作出釋字五四一號解釋
;二○○七年,「國務機要費案」爆發後,他針對能否享有
憲法「不受刑事上之訴究」及「對國家機密的特權」聲請釋
憲,大法官做出釋字第六二七號解釋。
針對部分法界人士認為,既然認為是「國會擴權修法」、是
「違憲惡法」,建議總統拒絕簽署公布法律,賴清德表示,
社會上的確有不同意見,但總統必須恪遵憲法依法公布,同
時將爭議交給司法院大法官裁判。至於為何聲請釋憲而非動
用總統的「院際調解權」?賴總統說,他已經準備提出釋憲
,已是當事人之一,不宜再運用院際調解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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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124078/8052220
6.備註:
賴皮總統親上火線。
捍衛三民主義,維護五權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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