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不忍了!總統府點名柯文哲、黃國昌「操弄

作者: bulden (bulden)   2024-06-25 18:04:31
※ 引述《SEVENxELEVEN (原田都愛♥)》之銘言: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1.媒體來源:
: ETtoday
: 2.記者署名:
: 記者呂晏慈/台北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不忍了!總統府點名柯文哲、黃國昌「操弄誤導」 侮辱台灣民主
: 4.完整新聞內文:
: 2024年06月25日 15:48
: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7710/d7710064.jpg
: ▲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圖/總統府提供)
: 記者呂晏慈/台北報導
: 針對國會職權修法,總統賴清德日前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引發支持修法的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抨擊「你去年用違憲政見騙選票嗎?」對此,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今(25日)表示,柯文哲和黃國昌刻意混淆國情報告與質詢,一再操弄誤導令人遺憾。
: 郭雅慧表示,賴清德始終強調合法合憲下願赴立法院國情報告,柯文哲及黃國昌不應以即問即答或依序即時詢答等置換概念,逾越憲法、帶頭造謠。
你也不要置換概念,憲法也沒有說即問即答的方式是違憲丫。
就未修改前的立院職權行使法中,有陳述到:
總統赴立委進行國情報告時,詢答方式是有黨團協商方式來決定。
也就是說,就過去的法規來看,只要立院的各黨協商好,就可以決定如何進行答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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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就其職權相關之國家大政方針,得咨請立法院同意後,至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 總
統應於立法院聽取國情報告日前三日,將書面報告印送全體委員。 立法委員於總統國情
報告完畢後,得就報告不明瞭處,提出問題;其發言時間、人數、順序、政黨比例等事
項,由黨團協商決定。 就前項委員發言,經總統同意時,得綜合再做補充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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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mgur.com/YnCJJyD
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第三項改規定:
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
https://imgur.com/02Kttx7
這是憲法明寫的總統對國會的義務。
要不是過去八年,國會由民進黨佔多數,一路掩護蔡英文總統不用進國會,要不然只要立
院院會決議,要求總統到立院進行國情報告,總統是不能拒絕的。
: 郭雅慧指出,釋憲就是民主程序中的一環,總統聲請釋憲並非首例也非特例,柯文哲將經由民主憲政體制所產生的總統視為納粹希特勒,是對台灣民主自由最大的侮辱。
: 回顧去年總統選戰期間,賴清德曾多次在電視辯論會與受訪時,談及前往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的議題,當時他一貫的說法便是:「因為不管是根據《憲法》,或是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總統都有義務應立法院的要求,到國會去進行國情報告,接受立法委員的國情諮詢,但並不是規定一對一的質詢」;以及「只要各項安排符合憲法和現行法律要求,一定是責無旁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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