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ostpost (巴洛克)》之銘言:
: https://reurl.cc/QRK6pM
有開過公司的回你一下
今天要租房子開公司, 首要三條件
1.房東願不願意給營登(aka要報稅)
2.該地點分區要查, 因為要營登的關係,本來就有分區
甚至診所或是醫事機構(aka眼鏡行驗光所)也有限制樓層
3.該地點出入口及道路寬度有沒有符合法規
你只要查一下寵物美容、營業登記你就會得到一個設定
「
辦理商業登記請注意商業名稱、營業項目登記、土地使用分區是否符合規定。 寵物美容於本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中歸屬第27組一般服務業之第19項寵物美容百貨,可設立於商業區,並附條件可設立於第3-1、3-2、4、4-1種住宅區與第2、3種工業區。」
原先只能設立在商業區
你設在商業區不用上下左右同意簽名就能登記了
後面就寫說其他住三住四分區有條件開放
也就是說, 寵物店不可能在住一住二開
你開在住一住二有整個里簽名同意都不可能營登
今天要去有條件區開店
本來就要有十足把握,
甚至會跟房東議約要是住戶頭一個月刁難能先解約
就醬
這事情二樓又沒錯
: 根據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寵物相關行業分區管制歸組與相關放寬規定」指
: 出,自108年起,在住宅區開設美容寵物服務業,需要4項條件,包含臨接8公尺以上道路
: 、營業面積500平方公尺以下、限建築物第一層(得併同地下一層使用),且需經過左右
: 兩側及垂直第二層住宅使用者的書面同意。
: ——-
: 從2019年起,確定是柯市府的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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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此,網紅「黑心律師」楊律師便表示,「此事證明《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
: 》有必要修法。」楊律師認為,開餐廳和修車行的,更吵且油煙味更重,都不需取得2樓
: 同意了,為何更安靜、更沒味道且為了避防寵物跑出去而大門永遠關起來的寵物美容店需
: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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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宅消保會創會理事長吳翃毅也指出,此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2015年在前台北市長
: 柯文哲任內制定,雖然不是惡法,卻顯得思考不夠周慮,「擺明為難寵物業者!」
: ———
: 不知道柯市府那時候為啥
: 專門針對寵物店?
: 我也是現在才知道台北市地方法規有這一條
: 話說法條是不是還是要回歸到立法院
: 至少委員比較具有立法的經驗,
: 考量的比較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