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蔡彰盛
3.完整新聞標題:
竹縣醫檢師做心電圖拉女患者內衣觸碰乳頭 性騷擾判8月
4.完整新聞內文:
2024/06/29 16:38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縣魏姓醫檢師為患者小美(化名)做心電圖時,竟未戴手
套將內衣拉起,兩度碰觸乳頭並使乳房完全暴露,事後魏男否認到底,但他違反作業規定
加上測謊沒過,新竹地院認定他有性騷擾意圖,依性騷擾罪判刑8月。
小美指控,前年9月到竹北市某醫院做心電圖,魏姓醫檢師沒戴手套,就把她的運動內衣
拉至鎖骨處,致碰觸乳頭並使胸部完全暴露。檢測心電圖結束後,魏男又將她內衣自鎖骨
處拉下,再次觸及乳頭,以此方式性騷擾得逞。
小美不甘受辱,檢測結束馬上向醫院申訴並報警處理,經院方性騷擾防治及申訴處理委員
會決議性騷擾成立,事後魏男提出再申訴,經新竹縣政府性騷擾防治委員會決議其再申訴
無理由,維持原認定性騷擾事件成立。
魏男辯稱檢測時是小美自己將運動內衣上拉及復歸,且他有戴手套,並無性騷擾行為。
法官當庭勘驗現場監視器錄影畫面,發現小美走出心電圖檢驗室後與男友會合,隨後不斷
以手在胸前比畫拉起衣服至肩膀高度的動作,足以佐證遭性騷擾陳述之真實性。
此外魏男也曾經於2021年間遭到醫院同仁投訴,情形與本案類似,也是女患者內衣被他快
速掀開、暴露胸部。
此外魏男係將檢驗電極黏貼於胸部下緣位置,實在無須將內衣完全掀起,導致小美露點的
必要,魏男所為顯然與衛福部頒定的病人隱私規範有違,難認無性騷擾意圖。
魏男經刑事警察局測謊,針對「檢測前有沒有掀開她內衣?」魏男回答「沒有」一事,呈
現不實反應。
法官審酌魏男欠缺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利觀念,利用擔任醫檢師執行心電圖檢測之際,未
經被害人同意即徒手將內衣拉起,檢測完畢後再逕將內衣復歸,兩度碰觸被害人乳頭而為
性騷擾,使小美受到身心創傷,即便至今已逾一年半,小美仍會於回憶時出現情緒激動反
應,亦須服用藥物治療,魏男犯罪後矢口否認犯行,且未和解以賠償損害,未能獲得原諒
,未見省思己身行為對被害人身體及心理層面造成之負面影響,最後依性騷擾罪判刑8月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720863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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