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自由
2.記者署名:張瑞楨
3.完整新聞標題:
男大生與女同學「嘿咻」換安全帽 挨告性侵判無罪
4.完整新聞內文:
台中市一所大學的林姓大學生,2022年約打工的女同學小芳到租屋處,兩人發生性關係時
,被林生的女友撞見,不料,小芳事後控告林生性侵害,林生辯解說,小芳見到他的機車
安全帽,要以肉體(發生性關係)換取安全帽,這是合意性行為(性交易),法官認為,
小芳宣稱被林生性侵害,卻沒有反對或抗拒,僅是「不知道他接下來會做什麼,所以就只
能照著他講的做」,顯然違反經驗常情,據此判決林生無罪確定。
判決書指出,台中地檢署起訴指控,林生與小芳(化名)於2022年6月4日凌晨,參加聚會
後,邀約小芳到租屋處,不顧小芳拒絕,性侵害得逞,後因林男的女友返回該居所,小芳
始離去,依強制性交罪起訴林生。
台中地院與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審理時,林男不否認與小芳發生性關係,但他強調,小芳於
租屋處看到他的安全帽,就說想要安全帽,他答覆說「想要就用錢買」,小芳說自己沒有
錢,是否有其他交易方式換取安全帽,小芳還說願意以口交或幫打手槍等方式來交易安全
帽,不料,正在發生性關係時候,他的女友返回,小芳趕緊躲入廁所,之後被女友發現趕
走,事後他打電話給小芳,小芳一直哭,還說自己感到不好意思,「害我被女友責罵,我
就叫她不用擔心」。
另外,林生還在網路上撰文,指「我就開玩笑的問她要不要幫我打手槍,她就說好....後
來我受不了了,我就放進去了,她沒有反抗也沒有說什麼,做到一半我女友就進來了」。
小芳則是指控說,林生有女友,一開始喝酒聊天,「沒過多久他就把我壓倒在床上,也不
顧我有拒絕,當時我說不要這樣」,仍被林生性侵害得逞,直到林生聽到他女友回來的聲
音,他才放開自己,並要她先躲在廁所內,其女友叫她出來,要她離開。
林生的女友說,當時她轉動門把,但門鎖著打不開,她等了一下,聽見自己男友與女生聊
天聲音,男友把門打開後,她發現女生(小芳)躲在廁所,「我就叫她滾出去我家後,她
就先走了」、「女生看起來很緊張,男生(林生)的表情是對我做錯事的表情」。
法官認為,小芳先是指控,被林生壓在床上,強行脫褲性侵害,之後又說性侵害之前,配
合林生撫摸搓揉林生的下體,供詞有重大瑕疵又矛盾,且性侵害時又沒有抵抗,違反常理
,據此判決林生無罪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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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安全帽? 早說嘛我也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