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mter5566 (giveme500)》之銘言:
: 印尼峇里島警方在上月26日在當地一間別墅內逮捕103名疑似涉及網路犯罪的外國人,
: 後來證實全部都是台灣人。案經刑事局警方與印尼警方連繫後,確認其中11人在台涉及
: 詐欺、洗錢、毒品等案件遭到通緝,今(11)日晚間21時15分,搭乘班機返抵桃機,將
: 依法解送歸案。
又是「揚威海外」的一日呢... (?)
這種事情每隔一段時間便有所聞,但對於「詐騙」手段的日新月異,似乎卻苦無對策,造
成層出不窮之事...
而且還讓有其他犯罪嫌疑的逍遙海外
卻殊不知「天網恢恢、疏而不失」的真理,因此才會鑄就當下的結局...
: 6.備註:
: 怎麼不是遣送中國==
受害者中沒有中國人的話
理論上中國警方也不能強要印尼引渡去中國
這邏輯應該不難明白吧?
但遞解出境的時間點,照理來說應是在受刑完成後才對
以現在的情況來看,雖然確實是「活罪難逃」的場景,可是按照司法互助協議的作法來看
,提前執行似乎有些巧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