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中時新聞網
2.記者署名:
游念育
3.完整新聞標題:
租屋電費新制7/15上路 房東超收最重罰50萬
4.完整新聞內文:
https://i.imgur.com/LfmgAwk.jpeg
租屋電費新制重點,包括以用電度數計費,不得超過電費單當期每度平均電價;非以
用電度數計費,所收取的電費不得超過電費單每期電費總額。(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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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障國人租屋權益,促進租屋電費計收公平合理及電費資訊透明,內政部今日部務
會報安排地政司報告「租屋電費新制」。內政部政務次長董建宏表示,行政院已於昨日
核定「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修正案,內政部目前正辦理公告
作業,預計於7月15日正式生效上路。
董建宏強調,住宅租賃契約全面適用消保法,租屋電費新制上路後所訂租約,房東如
違反規定超收電費者,房客可向縣市政府消保或地政單位提出申訴要求改正,如不改正
者,可處3萬至30萬元罰緩;又仍拒不改正者,並可加重處5萬至50萬元罰鍰,且得按次
處罰,提醒房東勿以身試法。
地政司報告說明,這次租屋電費新制重點,包括
以用電度數計費,不得超過電費單當期每度平均電價;
非以用電度數計費,所收取的電費不得超過電費單每期電費總額;
公共設施電費未申辦分攤併入租屋處電費內者,房東不得額外收取;
另外,房東有提供電費資訊義務,房客也可自行向台電申辦查詢電費資訊。
https://i.imgur.com/lihXpb7.jpeg
政院已核定「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修正案,內政部正辦理公告
作業,預計7月15日生效上路。(內政部提供/游念育台北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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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為讓房東房客易於瞭解租屋電費新制規定,地政司已同步製作懶人包及Q&A等資料
,放置於內政部地政司網站「租賃條例專區」
(https://www.land.moi.gov.tw/chhtml/news/89)
;另新版租屋電費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書範本也將於公告後放置官網,供各界查詢使用。
同時,將透過各地方政府、租賃住宅服務業及不動產經紀業公會,以多元管道加強對外
宣導,提醒民眾廣為使用新版租賃契約。
董建宏最後裁示,為利租賃雙方可以在市售各通路購得新版住宅租賃契約書使用,除請
地政司儘速邀集坊間銷售租約的通路商及印刷商,協調舊版契約書下架、新版契約書
印製及上架作業外,也提醒民眾簽訂租賃契約時,宜善用內政部新版的租賃契約,簽約前
務必詳閱契約書內容,以確保自身權益。
#電費 #租屋 #房東 #內政部 #地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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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40704003940-260407
6.備註:
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
https://pip.moi.gov.tw/V3/B/SCRB0102.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