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國會改革釋憲大戰代理人喬不攏 韓國瑜裁

作者: BMWi3 (在那叫什麼)   2024-07-05 14:18:07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8075716
國會改革釋憲大戰代理人喬不攏 韓國瑜裁示下午院會表決
2024-07-05 13:54 聯合報/ 記者
唐筱恬
民進黨立院黨團、行政院、總統府、監察院兵分四路針對國會改革法案向大法官聲請釋憲與
暫時處分,憲法法庭將於10日開庭,司法院通知立法院可派3名機關代表、3名訴訟代理人、
專家鑑定2人到庭陳述意見,立法院長韓國瑜上午為此召開朝野協商討論,綠營要求3名機關
代表必須是中立的立法院議事人員,但藍白希望由院長推派,朝野協商1個多小時無共識,
韓國瑜裁示送交院會處理,下午進行表決大戰。
韓國瑜拿出一份預擬的朝野協商結論指,由國民黨團推薦2位、民眾黨團推薦1位擔任聲請案
的訴訟代理人,本院機關代表也依上述比例推派委員,而有關專家學者擔任言詞辯論鑑定人
部分,由國民黨團、民眾黨團各推薦1位,訴訟代理人名單於5日下午4點前、其他名單於8日
中午12點之前送至法制局,辦理後續呈報相關事宜。
民進黨總召柯建銘聽了不滿說,「朝野協商通常是有結論才寫,過去朝野協商沒這樣過」。
憲法法庭第一個暫時處分7月10日開始,釋憲主體8月6日開始,過去釋憲不少次,都有慣例
與相關規定,10日的程序就是四個釋憲機關共用30分鐘,立法院也是30分鐘,接下來大法官
想問誰就問誰,機關代表怎麼能排除民進黨?應該要派秘書長才對。
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主張,民眾黨團同意院長的提議,民進黨立委柯建銘等51位立委是「聲
請人」,立法院是「相對人」,一個主張違憲、一個主張合憲,居然還有人是聲請人又是相
對人,等於破壞了訴訟結構,那訴訟代理人對當事人的義務又是什麼?最後黃國昌還強調,
如果爭議無法解決,「建議發函給大法官請求闡明」。
國民黨立委林思銘則表示,柯總召說不能排除民進黨,但完全違反利益衝突迴避原則。民進
黨主張三讀通過的法律是違憲,結果民進黨既是原告也是被告,「民進黨不能球員兼裁判」
,角色矛盾衝突,民進黨應該要利益迴避,讓兩造雙方有公平闡述意見的機會。
周萬來則在會中補充說,司法院這次對立法院相當不尊重,通常都要請秘書處先回函意見,
結果馬上就寄來一個通知書,要提出訴訟代理人,而按照往例,當事人一定是聲請人、相對
人,「機關代表一定是相對人黨團提出」,所以朝野協商結論才會這樣寫。
由於朝野雙方爭議1個半小時沒結論,韓國瑜最後宣布,相關事宜無法達成共識,等一下交
給院會處理,下午2時30分繼續朝野協商處理後面議案。民進黨立委聽了一陣錯愕,質疑說
「院長沒有人這樣直接表決的、直播大家都在看」。
備註:
民進黨要當原告也要當被告,
要玩到裁判、球證、旁證都是DPP的人,
有夠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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