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李文馨
3.完整新聞標題:
指控「持續詆毀政黨」 民眾黨開除吳靜怡黨籍
4.完整新聞內文:
民眾黨中央評議委員會昨(4日)召開會議,通過黨員吳靜怡除名處分。民眾黨說明,吳靜
怡今年4月遭停權後,仍持續於政論節目公開以不實指控,侮蔑、詆毀政黨及黨內人士名譽
,因而決議除名。
民眾黨表示,吳靜怡經常性於電視節目、網路社群及受訪時,以不實言論批評抹黑民眾黨與
民眾黨員,中評會在今年4月曾按規定請其陳述答辯,最後停權一年處分。然吳靜怡依然故
我、食髓知味,以「柯文哲前幕僚」稱謂,上節目攻擊本黨,因此中評會根據《台灣民眾黨
紀律評議裁決準則》第36條,予以除名處分。
民眾黨也強調,吳靜怡從未擔任過柯文哲幕僚,特此公開說明,以正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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