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
10萬、36期、利率貸到頂
一期大概3500塊
一年幹個2個月
一年貸款支付金額就有了
學生噢
阿就寒暑假去打工而已啊
也不是什麼會拖累一輩子的事
這十萬貸款
能給18歲小孩子長一點經驗
提早去體會一下
賺錢真的沒有很容易
也沒什麼啊
又不是什麼大錢
哪需要講得好像罪無可赦
我還覺得這是一個
幾乎沒有成本
很容易彌補的錯(??
進社會
真的坑才多
※ 引述《ianlin1216 (伊恩可可)》之銘言: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1.媒體來源:
: 聯合
: 2.記者署名:
: 林佳彣、陳敬丰
: 3.完整新聞標題:
: 宜蘭18歲高中生剛成年「0元交車」害背10萬元債 父痛批:社會問題
: 4.完整新聞內文:
: 宜蘭1名剛成年的18歲男子在車行建議下「0元牽車」,還在念高中卻背上10餘萬元債務;
: 去年1月1日起民法下修成年年齡到18歲後,不少剛成年的青少年都陷入這類困境。消保官
: 指出,一旦成年,與車行簽訂的契約具有完整法律效力,無法解約,公權力也無權介入,
: 少年必須乖乖還錢。
: 蕭先生與前妻育有1子「阿光」(化名),今年剛滿18歲,還是高三學生;去年阿光17歲
: 就有意買機車,到車行看車數次,礙於年紀無法購買,今年初成年,車行說服他購入1輛1
: 1萬餘元的機車,也知道阿光尚無經濟能力,建議他月前簽下0元交車方案,全額貸款買車
: 。
: 蕭先生表示,目前並未與阿光同住,此前知道兒子有意買車,也打電話給車行明確告知「
: 不同意兒子買車」,從頭到尾未曾在場。前幾天他接到一通電話,對方自稱融資公司,來
: 確認他就是阿光的聯絡人,蕭先生在電話中再次強調「不同意兒子買車」,對方馬上就掛
: 斷了。
: 「這是嚴重的社會問題!」蕭先生說,他明白車行和融資公司行為合法,但明知道剛成年
: 的孩子經濟能力有限,仍誘導過度消費,已經遊走在法律與道德的灰色地帶;今天只是10
: 多萬元的機車,一般家庭尚能承受,若有孩子被騙投資,欠下百萬、千萬元債務,又該如
: 何處理?
: 宜蘭縣政府消保官王雅琳表示,就法律的層面而言,這筆簽約是完全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簽
: 下的公平交易,車行交車履約,就得完成後續的付款,除非契約中有載明解約或退貨的條
: 款;這類事件是否涉及道德層面是另一件事,但就政府機關而言的確無從介入。
: 律師李振寧指出,去年元月民法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後,這類事件越來越多;更早享受成
: 年人的權利,意味著更早背負成年人的責任,像「0元交車」這類契約,大多搭配高額利
: 率,剛成年的人往往連第一期都付不出,若家庭無法支援,信用破產後要再後悔已經來不
: 及。
: 另一方面,若真的涉及百萬甚至千萬元大款項的契約,也不是沒有方法。李振寧表示,民
: 法74條規定「乘他人急迫、輕率或無經驗,依當時情形顯失公平者」,有機會撤銷或減輕
: 給付;不過該法條存在較大解釋空間,實務上不容易成功,年輕人做決定還是要更加謹慎
: ,家長也宜在孩子成年前多加提醒。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8077235
: 6.備註:
: 強力過件、強力過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