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鄭文燦涉收賄!法院證實「收500萬後1年

作者: SpinozaPi (羅森)   2024-07-06 21:37:27
※ 引述《ak47box (陽光黃金蛋)》之銘言:
: 鄭文燦涉收賄!法院證實「收500萬後1年後歸還」 未收押理由曝
: Ettoday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0706/2771984.htm?from=ettoday_app
: 記者沈繼昌、劉人豪/桃園報導
: 剛接任海基會董事長職務月餘的前桃園市長鄭文燦,驚傳因涉及貪污罪,遭桃園地檢署聲押
: 禁見,桃園地院今(6)日裁定500萬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並說明裁定交保的
: 2理由。
: 桃園地院的新聞稿證實,鄭文燦確實於2017年9月收受500萬元,但2018年8月時又交還廖姓
: 人士,但法官認為,無法證明是犯罪所得,加上另四名涉案被告已遭收押,因此駁回檢方聲
: 請羈押鄭文燦,裁定500萬元交保。
: 桃園地院表示,鄭文燦涉犯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洩密罪嫌部分,鄭文燦雖否認犯行,但有
: 相關供述及非供述證據資料,此部分犯罪嫌疑重大,而與鄭熟識的廖姓人士、重劃會的廖姓
: 人士等4人已裁定羈押禁見,而楊姓地主高齡近90歲,經裁定具保並限制住居及禁止與相關
: 人員聯繫等情,且本案案發時間距今長達7年之久,相關監聽譯文及蒐證照片已詳如卷內所
: 示,認無羈押之必要,並考量楊姓地主具保金額,准以500萬元具保,並限制住居、出境、
: 出海,並禁止與同案被告、犯罪嫌疑人、證人等相關人聯繫或接觸。
太誇張!這就不算貪污了
哇噻!哇噻!哇噻!
可以這樣玩的嗎?
那偷了錢再拿回去 算不算竊盜?
詐騙集團騙人錢去投資再把錢匯回去給當事人
算不算詐騙?
哇哇哇哇!厲害了我的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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