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
這就是法律漏洞!
重點怎麼可能是毀損
而是這位女子可能會喝到噁心的咖啡
這位色男人是性侵杯子!
應該要有新的法條 性侵對方的隨身物品 應該要有罪名
讓他至少坐牢,不得易科罰金!!!
而且這男的怎麼變態到這樣
這樣子下體都泡過咖啡
再穿上褲子
心理變態!!!
※ 引述《kukukuma (ku底一包)》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壹蘋新聞網
: 2.記者署名:
: 記者鮮明/台中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鳥塞女同事冰霸杯...噁男抖7秒喊爽 女4天拍到8次崩潰 (獨家畫面)
: 4.完整新聞內文:
: 台中市陳姓男子上班時多次趁鍾姓女同事不在座位上時,偷喝對方咖啡、飲料,並含在嘴
: 裡再連同口水吐回去,鍾女發覺有異,暗中以手機蒐證,竟發現噁心一幕,陳男竟然還將
: 生殖器放在她的飲料杯內,做出「抖動、打手槍」的動作,令她作嘔,氣得提告。法官認
: 為陳男行為僅構成毀損罪,將他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鍾女氣憤說,陳男在法庭上聲稱
: 看到女同事喝下他的穢物「會有快感」,她因此事失眠、焦慮,至今仍在看身心科,法官
: 判太輕,她已決定提起上訴。
: 30多歲的被害人鍾姓女子已婚、育有1子;54歲的陳姓男子也已婚、2名子女均已成年。鍾
: 女向《壹蘋新聞網》控訴,她與陳男在台中市西屯區1家眼鏡鏡片批發公司上班,公司除
: 了老闆夫婦外,只有她與陳男2名員工,2人已同事達16年之久,聚餐時雙方家庭都會一起
: 參加,平常互動都還不錯,沒想到陳男會做出這種噁心的事。
: 鍾女說,公司1樓是洗手間及茶水室,她平時在公司有喝咖啡、飲料的習慣,會在1樓及2
: 樓辦公室跑上跑下。去年底某日在2樓發現陳男去碰觸她的杯子,嘴巴則鼓鼓的,心下起
: 疑,因為有好長一段時間,她發現只要自己的咖啡沒有馬上喝完,放到中午上面都會有一
: 層疑似口水的浮狀物,還一度為咖啡有問題,更因此換了好幾款的咖啡豆。
: 鍾女懷疑陳男偷喝她的咖啡,今年1月2日起暗中將手機放在辦公室蒐證,赫然發現陳男連
: 4天共做出8次不雅動作,其中2次偷喝鍾女的咖啡或飲料;有3次將她的咖啡、飲料含在嘴
: 裡漱口,連同口水吐回去,再將杯子放回原位;另外3次更噁心,陳男將自己的生殖器放
: 在鍾女咖啡杯、飲料杯內,甚至做出打手槍的動作,再將杯子放回去,但畫面中看不出有
: 無射精。
: 根據蒐證畫面,陳男幾乎都是利用鍾女短暫離開辦公室座位,到樓下做事情的時間,拿起
: 她的杯子或飲料罐,喝下含在嘴裡漱口後再吐回,接著再放回原來的位置,動作迅速、熟
: 練,有幾次甚至還邊做邊與樓下的鍾女對話。
: 其中1次錄到的「放鳥」畫面最為完整,陳男從樓下跑回2樓辦公室,還邊跑邊拉開褲子拉
: 鍊,把生殖器掏出來,接著拿起鍾女的冰霸杯,打開蓋子後把生殖器放進去「抖動」,但
: 看不出來是否射精或排尿,「抖動」過程約7秒鐘,再將杯子蓋上蓋子放回原位,若無其
: 事下樓。
: 鍾女難以相信當了16年的同事陳男竟會做出這種事,氣得對他提出毀損、強制罪告訴。檢
: 察官偵查後認為陳男做出偷喝飲料、漱口、放入生殖器等行為時,鍾女並不在場,與強制
: 罪所規定之「強暴」、「脅迫」行為不符,依毀損罪將陳男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台
: 中地院法官日前依毀損罪將陳男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仍可上訴。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tw.nextapple.com/local/20240708/A1F9B2195E4A10F27CE941A778447234
: 6.備註:
: 八掛-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