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有羈押理由,無羈押必要 公沙小??

作者: showmaker (神偷)   2024-07-09 22:47:57
※ 引述《v929598 (實感.手作廢文)》之銘言:
: 我朋友胖哥收黑錢被抓到了
: 檢察官聲請羈押
: 法院: 有羈押理由,無羈押必要
: 這句是什麼意思
: 檢察官就覺得有必要才會提的阿
: 法律人可不可以解釋一下
: 有羈押理由無羈押必要是什麼意思?
什麼叫有理由,沒必要
打個比方:我今天早上是少年股神,打股票期貨當沖,賺了500萬
今天晚上我肯定有花錢慶祝的理由,但是我沒有花500萬元慶祝的必要,可能簡簡單單的5
0元滷肉飯加20塊滷蛋就夠我慶祝了。
換成羈押的說法
如果法院認為你可能逃跑、串證或滅證,就有羈押的理由
為何會出現沒有必要呢?
比方說,你名下2億財產都被我控制,你身無分文,逃跑去其他地方也就是個乞丐,我再
不准你出國,逃跑的可能性就降低,沒有羈押的必要
問題來了,你會覺得這樣逃跑可能性降低,不是應該沒有羈押理由了嗎? 錯!你現在不逃
跑是因為我用其他手段降低你逃跑的可能。我用不是羈押的方法,就可以阻止你逃跑,所
以沒有羈押必要,但是我如果沒有採取其他手段,你的確有逃跑可能,所以有羈押理由。
其他手段可以是交保(法律上叫具保),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都可以降低逃跑的可
能。依據偉大的比例原則,可以達到相同的目的,國家要用對你侵害最小的手段,所以囉
,有羈押理由(原因),但我有其他手段可以達到羈押想要的效果,就不能羈押你,而是
要用那些侵害較小的方法
靠北一下,大家可能會以為限制住居好嚴重喔,是不是不能亂出門?答案其實不是,只是
告訴你不要亂搬家,我法院文書會送到你家,然後請你定期來找我,讓我看一下你是不是
真的有收到。超爛的,實際上你還可以去小琉球玩個幾天再回來,如果沒有限制出境,你
也可以出國鬆一下,這個法條使用真的是很搞笑。
來自總圖的小法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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