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fdqfe (苦惱)
2024-07-10 08:06:16如題
本魯剛剛在追韓國密陽事件喇
整個過程令人髮指
百餘人參與侵害受害者
最後無人定罪
20年後靠網紅揭密加害者身分
利用網路暴力給予懲罰
但說到底這畢竟不是正當手段
也不可能追完一百多人
平常經常會聽到某某人權團體幫人爭取翻案
怨假錯案上訴上訴再上訴
申請釋憲釋憲再釋憲
但是這類輕判、縱放的案件
好像沒什麼聽說有翻案的案例?
好像是什麼一事不二罰?
像辛普森案,無罪之後就再也不能翻案?
本魯法盲
有沒有懂法的大大可以分享實際狀況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