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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鏡週刊
台北市一家私立幼兒園園長之子性侵女童案,去年底遭本刊踢爆後,又有多名家長報警,
累計至少20名女童受害,風暴有擴大之勢,但礙於《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
,媒體依法不能揭露細節,因此外界無從得知是哪家幼兒園出問題,更遑論要如何防範把
小孩送入虎口。
針對本案,承辦檢察官丁煥哲沒日沒夜積極查,2度搜索狼師住處,從多支手機查獲逾600
部私密影片,赫然發現有女童下體被侵入的特寫畫面,拍攝時間都在1年內,再次凸顯現
行法令對兒少遭性侵報導的限縮,反成為保護加害人的條款。
台北市某幼兒園去年驚傳多名女童遭擔任教保員的園長之子性侵,台北地檢署先前已針對
6名女童受害部分,以加重性交等罪將他起訴,法院定於下個月宣判,但全案在本刊報導
之後,案情如滾雪球般擴大,不僅陸續有10多名女童家長報案,北檢分案偵辦也已經進入
最後的收網階段。
據瞭解,當檢察官詢問這些年僅3到5歲的女童,她們均異口同聲地說,狼師在幼兒園教室
或家長接送區,將她們抱起來背對著坐在他腿上,然後拉開她們的內褲,用右手手掌包覆
、手指按壓或摩擦等方式觸碰她們的私密處,有時候甚至會將手指伸進「尿尿的地方」,
讓她們感覺很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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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多部欸怎麼沒什麼新聞@@
台灣的法律真的很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