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年薪586萬工程師躲兵役 除役後才回台妨害

作者: peter98 (新兵)   2024-07-10 13:54:16
※ 引述《ltytw (拉米亞妹妹)》之銘言:
: 所以我就很好奇了
: 這個時候讓他揹一下前科
: 這樣以後
: 有哪些公司
: 面試他的時候
: 是不看他有沒有前科的?
: 這樣判
: 有辦法讓該員碰壁一輩子嗎
: 瓜?
: 嘶嘶
沒有能力自主免除兵役的人就不要幻想了,
這個不會有前科的,
法院判"得"易科罰金,如果最後有執行易科罰金的話,就不會有前科(狹義)的問題,
良民證是沒問題的
另外就算在台灣有前科也無所謂的,
他40歲才回來,他在美國肯定早就都轉公民了,
他不會有任何簽證的問題,也就不需要再去搞啥美國簽證,也就不需要再辦良民證,
至於工作要求良民證,只會要求美國的,都有美國護照了誰鳥台灣,
科技板還有人說要課他稅的,笑鼠~
他一年在台灣沒超過30(31?)天且生活重心根本不在台灣,
他本來就不用繳稅,
不然你以為滯美台仔一年精打細算回台灣待29天幹嘛 XD
還有,就算台灣稅法的規定是要他繳稅(沒有30天這條規則)也是不用繳,
因為他在美國繳得稅會大於台灣要繳的,這樣就會抵消掉,仍然不用繳,
我就一句: 人家有能力的,你們各位就不用擔心他的良民證或稅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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