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酒駕飆破時速200公里還拍照炫耀!男撞死人判17年 網友喊太輕

作者: hn9480412 (ilinker)   2024-07-10 15:23:46
酒駕飆破時速200公里還拍照炫耀!男撞死人判17年 網友喊太輕
2024-07-10 11:52 聯合報 編譯梁采蘩/即時報導
英國一名男子5月在當地公路上酒駕狂飆,還拿手機拍下時速表炫耀,最終高速追撞另一輛車導致一名不滿1歲的嬰兒與另一名女性死亡。法院9日判處他監禁17年,出獄後21年禁止駕車。網友則紛紛表示「判太輕」。
美聯社報導,今年5月31日,38歲的安德森(Darryl Anderson)醉醺醺開著他的奧迪SUV,將油門踩到底。當時他拍下一張車速表照片,顯示前方有一輛車,而他的車速為時速141英里(時速227公里),儀表板亮起了碰撞警示燈。
車子瞬間猛撞上去。警方表示,前方標誌轎車車主華納(Shalorna Warner)傷勢不重,但她8個月大的兒子彈出車外,與她的妹妹兩人皆當場死亡。
證據顯示,安德森毫無剎車跡象,事後還向警方撒謊,稱當時是一名搭便車的人在開車,表示「人有時會犯錯,但我不是壞人」。檢方指出,酒測顯示安德森每100毫升呼氣中含95微克酒精,超標近三倍;他的車上發現一瓶空的伏特加酒瓶。
目擊者說,安德森一路狂飆20英里(32公里);手機紀錄顯示他一直在發訊息。警方表示,超速、開車用手機、酒駕,這三樣安德森全做了。
上周在杜倫(Durham)刑事法院,安德森承認兩項危險駕駛致人死亡的罪名,本周二被判處17年刑期。法官指責他有如玩「俄羅斯死亡輪盤」,判他出獄後剝奪駕照21年。已婚育有一女的安德森透過律師表示「深感歉意」。
一名網友表示,「兩條人命才17年?應該判終身監禁」;另一人說:「終身監禁不得保釋,或死刑;任何比這些輕的刑責都不公平。」也有網友提議,「他開幾英里就判幾年:141」。
https://udn.com/news/story/6812/8085447
換成台灣會變成:嫌犯吃素和抄佛經,深具悔意可教化,判刑17個月緩刑xx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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