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王宏舜、林孟潔
3.完整新聞標題:大法官尤伯祥問若總統拒到立院?黃國昌「坦承什麼也不能幹」
4:完整新聞內容: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行政院、總統、監察院認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藐視國會罪擴權
,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及暫時處分,憲法法庭今天下午就暫時處分行準備程序。大法官尤
伯祥詢問若總統拒絕到立法院國情報告,立法院會否會反制總統人事權?立委黃國昌說「
總統不來,立法院什麼也不能幹」。
憲法訴訟法第47條規定「國家最高機關,因行使職權,與其他國家最高機關發生憲法上權
限之爭議,經爭議之機關協商未果者,得聲請憲法法庭為機關爭議之判決。」;第65條規
定「國家最高機關,因行使職權,與其他國家最高機關發生憲法上權限之爭議,經爭議之
機關協商未果者,得聲請憲法法庭為機關爭議之判決。」大法官詹森林詢問聲請人這兩條
的差別。
行政院訴訟代理人陳信安表示,應以第47條提出憲法審查聲請。律師賴秉詳對立法院的立
法權行使沒有異議,而是對立法權行使結果的法規範有異議,行政院聲請釋憲是認為國會
改革法傷害人民基本權。立法委員鍾佳濱表示,第47條是針對法規範的違憲爭議,第65條
是權限執行爭議,兩者不同。
大法官尤伯祥詢問黃國昌,若總統拒絕到立法院國情報告、回答,憲法法庭作成判決前,
立法院是否會反制總統人事權?這攸關憲法法庭考量有無符合暫時處分的「急迫必要性」
。
黃國昌說,立法院還沒邀請,不知賴總統會不會來,目前也不知道怎麼邀、來了要做什麼
。黃說,賴目前未對此議題發言,他也無從預知。黃也澄清沒說過總統要「即問即答」,
但總統不來,「立法院什麼也不能幹」。
至於是否會以杯葛人事權反制?黃國昌稱目前提了NCC委員,即使現在的行政院院長不願
意背書,台灣民眾黨黨團也表示只要行政院長說基於行政一體、責任政治幫4名被提名人
背書,黨團馬上支持實質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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