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zxcz1471 (gotohell)》之銘言:
: : wiki
: : 戰爭法中眾所周知的禁止條款包括禁止攻擊標有紅十字、紅新月或與國際紅十字與紅新月
: : 運動相關的其他標誌的醫生、救護車或醫用船隻。另外還禁止向舉白旗的人員或車輛開火
: : ,因為白旗表示有意投降或想要談判。在這兩種情況下,受紅十字或白旗保護的個人應保
: : 持中立,不得參與軍事行動;事實上,在白旗或紅十字的保護下從事戰爭活動是違反戰爭
: : 法的行為,構成背信棄義罪。不遵守這些規定會導致喪失受保護地位,而且會使違反此規
: : 定的個人成為合法的軍事目標。
: : 而是既然做了軍事設施使用 那就是軍事設施了
: : 學生 醫生 病人 神職人員...,都會被視為敵軍武裝部隊
: : 就個人所知是這樣 到處亂放對應無差別攻擊 沒啥特別的
: : 然後據說軍方自己的彈藥庫都會屯到自爆了
: : 天氣熱了點 彈藥屯儲條件不良 炸了大概也就炸了 也沒啥特別的
: : 受了半年的倉儲訓練 屯不同的東西 真的是相應設計建造的倉庫好些
: : 隨便找個地方 能放啦 就別太指望放了拿回來還能用...
: 除非是常規派兵駐守 讓寺廟升等成準軍事基地要地
: 不然這種民間機構 你想管控會好嗎
: 搞不好為了彈藥丟失問題 更變成"無法可查 也不敢查"
: 畢竟逼急了 就有機會搞出古代中國貪官暗坎盜賣糧倉糧食要被御史巡撫查倉
: 貪官相同的大絕招
: "放火燒掉證據 誰也不知道糧倉到底有存多少糧 反正燒光光查無不法"
: 到時候就可以看驚人的煙火秀了...
這個大概就是分成 運補 倉儲 管理 領用
先期運補還好,就規劃好,如果只是小批量要打散兵游擊巷戰,
那可能就放步槍彈、手槍彈、手榴彈這樣幾種彈種,可能還不會很複雜。
如果搞到要屯黃磷彈、燃燒彈、戰車彈那就得有相應的安全裝置比如說水池、
要注意混儲安全規定,電器防爆防火裝置、宮廟這種有明火、又不具抗炸能力,
彈藥自爆的風險很高。
只是如果這樣分散,先不考慮倉儲通風除濕散熱的問題,
光要管這樣東放一點西放一點的人力,輪班守衛,
加上監督的人就是很龐大的人力負擔了。
放給民間監控的話,監守自盜會是很恐怖的事情
放著沒打,一段時間也是需要運補新彈,然後把舊彈推陳....車輛油耗也很可觀。
管理這麼多小單位,光清點就可以跑死你了。
戰時領用也很麻煩,派個幾個兵守沒多少的彈藥,然後又要去領這不是很麻煩嗎?
乾脆就戰時守衛的那一個班或一個排就地防衛不就好了。也不用領用了。
如果怕兵力集中會被殲滅,那不如就以營級為單位,多點分散部屬。宮廟就變營彈藥庫。
不過如果搞到營級,宮廟又駐紮不了,
看起來就是一個想得很美,但執行上會有很高難度的措施。
如果只是要紙上談兵,那還好,
就大家打打嘴砲討論討論吧,激發點想法,浪費點時間也沒關係,
真要做,就不是只是浪費時間,
會搞死彈藥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