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eymar (內馬爾)》之銘言:
: 好像大家都沒有注意到
: 昨天是討論緊急處份
: 還沒到言詞辯論階段
: 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10788
: 那尤大法官,請問你問的問題
: 哪一項和緊急處份有關係?
: 幹麻那麼急著表現呢?
這個昨天就有討論過了 這邊也給大家法普一下
什麼是暫時處分
就是憲法法庭要是如果覺得這個法律有問題,就可以下暫時處分,
去暫停這個法令的實施
至於暫時處分需不需要像今天一樣洗臉開庭?其實不需要。
依憲法訴訟法大法官可以依職權直接暫停,
不過我相信這樣小草小綠小藍都會開始說:蓋牌啦~黑箱啦~法院民進黨開的啦~
所以避免有爭議還是開庭,只是黃國昌的表現真他媽的爛,馬上被人抓到問題
回去還要交作業,笑死,甚至連回答許宗力:今天如果總統不來會怎樣都回答不好
是我就說...別說好了 不然你看徐巧芯都來PTT甚麼叫反質詢的抄作業答案了
真是丟臉
至於暫時處分重不重要緊不緊急?
這一定緊急,不緊急就不用討論了啦,而且當初急就章立法的不就藍白二黨?
怎現在又「不急了」?說不過去
而且不急的話那何必立這條法?
簡單來說 今天有沒有暫時處分 重點在於
1.法律生效後會不會有難以回復的損害
2.有沒有急迫性跟必要性,是否為最終手段?(比例原則問題)
3.衡平府院關係及行政監察立法等院際間之利弊,到底是實施好,還是不實施會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