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何謂反質詢?大法官尤伯祥開電黃國昌:你

作者: deathcustom (第三人的到來)   2024-07-11 14:20:26
※ 引述《cigaretteass (NONE)》之銘言:
: ※ 引述《cheinshin (那就這樣吧)》之銘言:
: : 1.媒體來源:
: : 自由
: : 2.記者署名:
: : 劉晉仁
: : 3.完整新聞標題:
: : 何謂反質詢?大法官尤伯祥開電黃國昌:你的答辯是「以問答問」!
: : 4.完整新聞內文:
: : 劉晉仁/核稿編輯
: :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憲法法庭今天(10日)下午開庭審理立院擴權法案釋憲案之暫時
: : 處分。就立法院機關代表、民眾黨立委兼黨團總召黃國昌針對反質詢的解釋,被大法官尤
: : 伯祥當場「慘電」,直言黃國昌面對有關該問題的質疑,根本是「以問答問」!
: : 大法官尤伯祥今天在憲法法庭上點名黃國昌:「我注意到您的答辯書第10頁有主張說質詢
: : 並未違反明確性原則,所以反質詢也不會違反明確性原則,您是這樣講的,這樣的陳述其
: : 實在我看起來是以問答問。」
: : 「貴院就《職權行使法》25條第1項修正增訂『(行政官員)不得反質詢』,目的就是要
: : 禁止被質詢者以問答問 但是就法律明確性原則所要求的『可預見性』來講,適用對象
: : 還是需要一個明確的定義,不然的話(官員)不知道怎麼去接受質詢。所以我想跟您確定
: : 一下,你們現在可不可以給反質詢下一個定義?或是你們主張這是一個不確定的法律概念
: : ,那至少要有一個概念核心,那概念核心是什麼?」
: : 「如果按照您答辯書同一頁的第3到5行,容我引述一下,您說『受質詢行政官員應該要理
: : 性的為政策辯護,憲法及法律並沒有賦予行政官員質詢立法委員的權力,被質詢人是不得
: : 為反質詢之行為』,這段話我理解下來,您是說反質詢是指行政官員質詢立法委員?」
: : 「那如果是這樣的話,我有點疑惑,鑑於我國不是內閣制,立委不可能是政策的制定或執
: : 行者,所以立委沒有什麼政策需要去辯護的。而目前憲法跟立法院的《職權行使法》還有
: : 議事規則也都沒有行政官員去質詢立委的環節,那麼反質詢如何可能發生?如果不可能發
: : 生這種反質詢,幹嘛訂這個規定?這我就越看越不太懂。」
: : 尤伯祥的發言曝光後隨即引發討論,政治工作者周軒大讚「尤大法官反殺黃國昌!」;民
: : 進黨立委王定宇也分享這段過程,直言「尤大法官要黃國昌給出一個反質詢的定義,黃國
: : 昌開始問A答B……在真的有法學素養的大法官面前,『自認』法律專家的藍白哼哈『我最
: : 大』二將(指翁曉玲、黃國昌)的『虛』,都將一一現形!」
: : 另外,周軒補充表示,針對尤伯祥要求說明清楚反質詢定義,黃國昌直至退庭前都沒有正
: : 面回答,因此尤伯祥提醒:「我剛剛有問一個關於反質詢的問題,不過黃國昌委員好像還
: : 沒有回答,那是不是之後你再用書狀的方式補充你的回答給我,謝謝」。周軒忍不住酸:
: : 「黃國昌以為可以閃過去,結果大法官沒有要放過你啊!」
: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732562
: : 6.備註:
: : 近草則包
: : https://i.imgur.com/CAvAyU1.jpeg
: 「反質詢的定義」在實務上根本不重要
: 又不是要做學術研究
: 刑法很多犯罪行為的成罪要件跟定義都不甚完備
: 法官的判決有顯得窒礙難行嗎?
: 台灣的判例系統一直到2018年才正式廢除
: 實務上來說法律的判斷就是依賴經驗與法條指出範疇
: 兩者互相援引補充
: 這次立院行使職權增修的反對意見明顯就是為了反對而瞎吵一通而已
: 要吵定義?
你自己說了"依賴經驗"
實際上就是"廣為人所接受"
(上了法院絕大多數人會認同)
: https://i.imgur.com/2rAfuJT.jpeg
: 上面是道交法對「危險駕駛」的解釋
: 有符合法律明確性原則?
駕駛動力載具時哪些會對自己或他人構成危險,其實有一個相對明確的範疇
所謂其他,蓋因為隨社會發展、科技發展等原因,會一直產生新的危險方式
從而在立法之初正面表列不可能窮舉,所以加上"其他危險/不當方式"
: https://i.imgur.com/8MurGIb.jpeg
: 社維法63條「無正當理由」有符合法律明確性原則?
攜帶危險物品的正當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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