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嗆藍白「想挑戰釋字585?」 蔡宗珍曾霸

作者: bulden (bulden)   2024-07-11 15:10:29
※ 引述《axxp (Matthew)》之銘言:
: 嗆藍白「想挑戰釋字585?」 蔡宗珍曾霸氣說:我的憲法沒有顏色
: 今日新聞 記者何哲欣/台北報導
: 大法官蔡宗珍昨在憲法法庭質疑藍白立委,立法院三讀通過法律後,不應再自行解釋法律,
: 甚至還認為行政院在覆議失敗不能釋憲。她還霸氣嗆,「是不是想挑戰釋字585號解釋?」
: 蔡宗珍2019年在立法院接受人事同意權審查時,曾被藍委質疑是反服貿大將,不過她當時回
這個記者看起來是直接超譯了蔡大法官說的內容!
一開始,蔡大法官就直接講了:
1.這是暫時處份申請案中的意見陳述的流程,並不涉及後續的言詞辯論(8/6),所以不管
是那一方,如果要拒絕陳述都是可以的。
2.審議的標地立院職權行使法增修條文是法律,不用關心現實的政治運作及政治攻防。
3.這裡是比較關鍵的部份,就是立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主要是涉及立委自身的職權,
所以就直接點出,這個修正案並不能當成憲政法庭審理暫時處分的標地。而直問立院是不
是根本的挑戰釋字585號中針對319槍擊案真調會暫時處分審理所做成的基本原則。
第3點這個就進入深水區,因為這裡應該是後續言詞辯論時,才會進行調論的內容,那這裡
先提出來用意基本上,就不是三言兩語或五分鐘十分鐘就直說完的。
因為這裡要回去看,釋字585號中,大法官列的那些項目,是達成當時暫時處分成立的條件
時?
如果立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都依釋字585號所陳述的內文,進行憲政迴避或是職權限縮
而行使調查權,那麼是否現在這個暫時處份修正案,就沒有審理成立的理由?
結果這個記者?
本魯是不知道他是為了趕稿,還是根沒有聽完蔡大法官說的內容,或是根本聽不懂大法官
說的核心問題,而不去理解釋字585號在形成暫時處分的條件,而直接截取立院是不是想
挑戰釋字585號?
人家明明後面又有一大串,而且是很重要的部份,結果這個記者要引述而完全不寫後面的
部份?
原文如下:
請教第一個比較簡單的問題,剛剛有立法院代表去提到,就是這個本件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增修條文這些相關的規定,並不能夠成為做成暫時處分之標地,我想要請教這個問題比較
簡單,也就是立法院的代表是不是想根本的挑戰釋字585號解釋,針對319真調會條例當時
的釋憲標地所建立的暫時處分的這個做成的基本原則,也就是釋字585號講得很清楚,雖
然它涉及的是權力分立、涉及的是責任政治、涉及的是無數憲法機關之間的,雖然主要機
關是行政權與,立法院與行政院之間的權限,
這個...
這個...
憲法上權限的爭議?
但是對國家的這個...呃...這個權力分立憲法的重大利益,這個都有關連,可以做成暫時
處分,只是當時己經沒有再利外做成暫時處分的審酌必要,所以這是第一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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