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emih (Sayginer)
2024-07-12 20:58:39https://udn.com/news/story/124117/8091794
2024-07-12 20:38 聯合報/記者王宏舜/台北即時報導
鄭文燦踢鐵板!高院裁定抗告駁回確定 恐至少蹲2個月
桃園市前市長鄭文燦涉在林口工五擴大用地案收賄,桃園地檢署聲請羈押禁見,桃園地院
6日裁定500萬元交保;檢方抗告,台灣高等法院撤銷、發回,桃院9日改裁1200萬交保。
檢方再次抗告,高院點名一審忽略鄭「實質影響力」撤銷原裁定,桃院昨以有勾串可能等
裁准羈押禁見。鄭昨晚抗告,高院今認為一審認事用法無違誤,駁回確定。
依刑事訴訟法第108條第1項規定,偵查中的羈押期限為2月,同條第5項規定延長羈押期間
,偵查中不得逾2月,只能延長1次。
鄭文燦7月5日首度應訊當天,以LINE傳送訊息給施姓秘書,內容與他在偵查庭內應訊答辯
方向相同,由於施曾多次傳遞訊息給目前被羈押的廖俊松父子,法官認定鄭文燦有串證疑
慮,成為羈押主因之一。桃園地院裁定指出,鄭文燦涉犯本刑7年以上不違背職務收賄罪
的犯罪嫌疑重大,本於趨吉避凶的人性,具相當政商人脈的鄭擁有更高逃匿能力,鄭否認
犯行而有躲避罪責動機,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可能。
鄭文燦LINE給施姓秘書的內容與應訊時答辯方向相同,桃院認為鄭在應訊前已有管道得知
檢察官偵辦內容並擬妥答辯方向;施曾多次居間為廖俊松父子及鄭傳遞訊息,鄭又在2018
年5月21日晚間前往廖宅,可見鄭確實有可能私下與案件重要關係人會面溝通而加深串證
疑慮。
因全案涉及桃園市土地開發案,參與機關及承辦人員眾多,尚在偵查階段,證人範圍尚待
偵查機關調查,依檢察官主張的偵查計畫,仍有參與土開人員未到案,這些人都是為了證
明鄭文燦接受廖俊松父子請託後如何實施相關職務上作為,而與鄭文燦所涉收賄罪嫌構成
對價。桃院認為檢察官已提出證人身分,非憑空抽象論述,鄭從政多年,政商關係密切,
又曾任桃園市長,對過去部屬或證人仍存在基於過去職務或情誼所生的影響力,檢察官主
張有勾串證人的可能性有據。
桃院昨裁准檢方聲押禁見後,鄭文燦的律師隨即提抗告;高院合議庭今歷經約10小時評議
,認為抗告理由不可採,晚間8點多裁定駁回,不得抗告。
備註:最長2+2個月就可以出來了
不知道能不能出來過9/17中秋節
https://i.imgur.com/mC3bQRy.jpeg 千億元的燦
https://i.imgur.com/fYOkC0f.jpeg 品行良好的童軍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