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
陳恩惠、王宏舜
3.完整新聞標題:
高院駁回抗告 鄭文燦至少要押2個月
4.完整新聞內文:
2024-07-13 01:32 聯合報/
記者陳恩惠、王宏舜/連線報導
https://uc.udn.com.tw/photo/2024/07/12/realtime/29989018.jpg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涉收賄遭羈押禁見,鄭前晚抗告,高
院合議庭昨歷經約十小時評議,認為一審認事用法無違誤裁
定駁回確定,鄭文燦不得抗告。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海基會前董事長、桃園市前市長鄭文燦涉在林口工五擴大用
地案收賄遭羈押禁見,鄭前晚抗告,高院合議庭昨歷經約十
小時評議,認為一審認事用法無違誤,晚間八點多裁定駁回
確定,鄭文燦不得抗告。依法偵查中的羈押期限為兩個月,
最多可延長至四個月。
鄭文燦被控在桃園市長任內收賄,雖二度交保,但檢方持續
抗告並提出新事證,指鄭七月五日首度應訊前已擬好的答辯
內容,同時也把內容傳給施姓秘書,勾串嫌疑重大。據了解
,鄭文燦在檢方訊問過程表現沉穩,疑似為了自清交出手機
,未料LINE訊息內容露餡,成為收押關鍵證據。
消息人士指出,鄭文燦五日清晨被檢調以傳票通知到案,應
訊過程表現沉穩,幾乎面不改色,面對指控違法情事全部否
認到底,甚至為了自證清白,也同意檢調查閱他的手機內容
,結果檢調在手機裡發現他掌握檢調偵辦方向與查扣證據。
不僅如此,檢調還發現六月三日發動第一波搜索約談後,鄭
文燦六月九日換新手機並退出不少LINE聊天群組。雖然
新手機找不到他與同案被告楊男、廖男等人對話紀錄,但大
量的訊息海中,埋藏他七月五日上午應訊前傳給秘書施彥廷
針對華亞科擴大案的答辯內容。
檢調雖掌握鄭文燦傳訊施彥廷的關鍵證據,但未在第一時間
作為聲押理由,直到鄭文燦二度交保後,才在抗告時亮出底
牌;為此,桃園地院昨天特別發布聲明,指鄭文燦傳答辯內
容給施彥廷的證據,是檢方七月九日晚間二度抗告時才提出
的新證據。
高院昨認為鄭家出現五百萬元提袋竟「不查」,啟人疑竇;
且鄭犯的是最重本刑五年以上重罪,審酌重罪本身即有高度
逃亡、串證可能,且鄭還在檢察官訊問前就傳送答辯訊息給
秘書,顯有事實足認他有可能勾串證人、共犯,加上鄭的政
商關係及經手承辦公務員甚多,為免自己涉入刑責,不無附
和鄭的說詞動機。
除了鄭文燦,桃檢也對地院裁定台塑集團楊姓前主管交保一
事提抗告,案件昨發回地院更裁,裁定楊一千萬元交保、限
制住居及出境出海,主要考量其它主嫌已在押,看不出楊有
串滅證可能。另楊已高齡九十,有持續就醫需求,因此同意
交保。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udn.com/news/story/124117/8092176
6.備註:
都是賴害的。
https://i.imgur.com/mLTKdRt.jpeg
https://i.imgur.com/LSrGbHk.jpeg
https://i.imgur.com/8sUcEzy.jpeg
童軍總會理事長不能出席全國童軍大會。
https://i.imgur.com/fYOkC0f.jpeg
https://i.imgur.com/kyn9sGC.jpeg
https://i.imgur.com/ul1spoi.jpeg
https://i.imgur.com/0595yAo.jpeg
https://i.imgur.com/azgxoee.jpeg
https://i.imgur.com/2VVC0pW.jpe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