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OPPAISuki (OPPAISuki)》 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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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痛! 美國也太沒有人權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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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鬼島 還在討論廢不廢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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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國警察直接把犯人槍手當場擊斃 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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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國警察 開槍殺人 會不會被判刑嗎? 被告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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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還直接公布被擊斃的兇手的臉 沒打馬賽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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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國沒有個資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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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國怎麼那麼沒有人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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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國沒有人權團體 廢死聯盟去抗議嗎?
就我所知
台灣警察開槍的案例
下場都很慘
一個是張淑晶案
一個是電影九槍
警察打傷持槍通緝犯
然後通緝犯被抓後,告警察
上法庭對通緝犯而言就是放假出來爽
警察就得請假給法官問話跑程序
結果是
警察被冷凍
吃飽太閒去查舊案
發現這個張淑晶怎麼一直有官司
才爆發原來這傢伙是惡房東
房客才是受害人
另一個是吸毒移工
全身赤裸躲在車底
然後向警察丟石頭作勢攻擊
警察開槍打死吸毒移工後
他的國外鄉親來台抗議
警察法辦過失致死判8個月
緩刑3年
在台灣當警察
真卑微
你各位啊
不要期待公權力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