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新聞日期:2024/07/14
記者署名:楊綿傑
新聞標題:台大選特聘教授爆爭議 教評會委員提案退回推薦名單
新聞內文:
〔記者楊綿傑/台北報導〕台大近日召開校教評會,其中一案討論特聘教授的選拔,由於
今年摘下國科會傑出研究獎的台大國發所所長劉靜怡未取得社科院推薦資格,引發外界討
論,據了解,有與會代表提案退回社科院推薦名單,且獲得附議,但最後仍然全部名單都
通過,社科院則承諾後續將檢討其院內相關辦法及作業程序。
劉靜怡日前自曝,雖獲得傑出研究獎,卻被學院否定具有特聘教授資格。據瞭解,在社科
院符合教師免評鑑或任學校專任教授5年以上者,過去獲國科會傑出研究獎者皆獲聘為特
聘教授,從沒例外。
一名與會人士指出,今年台大共20幾位學者獲獎,分布在8個學院,而此次選拔特聘教授
,獲得國科會傑出研究獎者僅在2個學院未順利獲得推薦,其中1個學院是因為該得獎者去
年就獲推薦特聘,因此今年不用提,社科院成為學校唯一學院推薦的都是沒獲得過傑出獎
的,而獲得傑出獎的沒被推薦。
另名與會人士透露,有委員對社科院此次推薦提出質疑,包括院的辦法中明定的資格條件
將獲得國科會傑出研究獎列在首條,但卻未落實辦法執行,以及特定系所成員擔任特聘教
授評審委員比例過高,結果也是該系所獲得推薦的最多,且多年下來都如此,這些都是事
實,因此推薦結果恐有未盡公平之處。
與會人士透露,各方討論一度火藥味十足,甚至有委員提出退回推薦名單,請社科院再重
新考量,也有其他委員附議贊成,但大會並未同意,推薦名單仍過關,最後社科院提出將
檢討特聘教授評審相關辦法,但是實際研究傑出被國家認可者的權益已受到犧牲。
獲「特聘教授」榮譽是一種對教學、研究、服務上的肯定,在台大獲選者可領特聘加給3
年,期滿再獲選者可持續領加給,即便未再獲選也可保有頭銜。而從社科院的特聘教授聘
任標準及審議作業規定中可發現,推薦標準首項就是「獲頒科技部(含原行政院國家科學
委員會)傑出研究獎 」。
一名與會人士說到,此次社科院通過的大多數是特聘續領,換言之即使沒有推薦也不會影
響頭銜,結果卻是吝於把頭銜也給獲得傑出獎的其他系所優秀同仁分享,在會中有委員提
出批判。事實上問題應不在於辦法本身,而是在於執行的偏差以及審議委員的公正性需要
檢討。
新聞連結: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4736420
推薦結果恐有未盡公平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