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基隆警值班臺遭撞亡 未達「因公殉職」惹

作者: sammy98 (軍)   2024-07-15 12:10:52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
第17條認定為何為 「殉職」
https://i.imgur.com/0kJgaZM.jpeg
一、執行搶救災害、拘提或逮捕案犯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以致死亡。
二、執行前條各款所定勤務之一,處理對其生命有高度危險之事故,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以致死亡。
警車當下沒有閃警示燈
也沒有鳴笛示警
員警也沒有開槍示警
應該是認定為「巡邏勤務」應該是沒錯
字面上來看
確實不是執行搶救災害、拘提或逮捕案犯勤務情形
看看立法院的人要不要修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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