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很多人不清楚修這法的用途
不是為了讓65歲高齡人士繼續工作
是不讓資方用免資遣費的方式
強迫65歲高齡員工退休
65歲在很多產業是不好用的年紀
但是年紀大年資高
如果要強迫離職要付很多資遣費
結果法律開了一條路給資方
65歲強迫退休
勞保新制
勞工對公司而言
辭職跟退休是毫無差別的
都不用付資遣費
修法後想要老人家離職
請乖乖付資遣費
不過再過20年
很多產業也沒資格挑三揀四
65歲也還是要求他們繼續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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