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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tvbs
2.記者署名:
責任編輯 張晏慈 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賓利女警慘了!勾結詐團男友「黑吃黑」還索賄 重判12年
4.完整新聞內文:
邱薏瑄任職北市警員時涉勾結詐騙集團成員郭姓男友,向詐團索賄700萬元遭拒,還協助詐
團「黑吃黑」等。新北地院依犯貪污等罪判邱薏瑄12年徒刑,1年得易科罰金,褫奪公權7年
。
此外,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並依違反共同犯貪污治罪條例行求賄賂罪、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
同犯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判處邱薏瑄的詐團男友郭之凡2年4月徒刑;另1名詐團成員
郭宣良共同犯貪污治罪條例行求賄賂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
檢警調查,邱薏瑄自民國103年至112年任職於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並與從事詐騙的
郭之凡交往。
檢警查出,詐騙集團成員郭宣良想侵吞上游詐欺款項新台幣1000萬元,於是聯手郭之凡,去
年7月在餐廳邀邱薏瑄與會,希望邱薏瑄製作不實搜索扣押筆錄,以向詐團上游宣稱這1000
萬元已遭警方扣押,並願意提供30萬元當作邱薏瑄報酬。
邱薏瑄則回應,可以幫忙製作不實搜索扣押筆錄,但就分潤部分,1000萬元款項應「七三分
」,也就是她與郭之凡要拿700萬元,郭宣良可分得300萬元,但郭宣良認為索價過高而拒絕
。
檢警調查,不久後,另1名暱稱「山河」的不明人士,因不想把收得的300萬元詐欺款項繳給
上游,因此與郭之凡、邱薏瑄聯手,由邱薏瑄製作不實的搜索扣押筆錄與扣押物品目錄表,
假裝這300萬元已被警方查扣;接著再由「山河」傳給詐欺集團上游成員,讓「山河」得以
私吞款項。
此外,檢警追查,邱薏瑄自民國112年2月27日至3月27日還假借職務機會,以個人帳號登入
警政署警用智慧分析決策支援系統(M-Police系統)查詢蒐集他人個人資料,並將部分個人
資料傳送給陳姓男子。
新北地院合議庭審酌,邱薏瑄身為警職公務人員,竟假借職務機會擅用警方資源,甚至以製
作不實搜索扣押筆錄等要求高額賄賂,踐踏警察專業與操守,毀壞公務人員清廉形象,犯罪
所生危害非輕。
合議庭考量,邱薏瑄坦承部分犯行,但否認索賄,也沒證據證明她在本案已有獲利等,今天
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公務員假借職務機會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貪污治罪條例有調查職務
人員對於違背職務行為要求賄賂罪、刑法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罪等判刑。全案可上訴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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