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昨天修的證交法可以砍薪水?

作者: KKlin813 (木木崎几城)   2024-07-17 07:02:01
立法院會今天再通過「證券交易法第14條條文修正案」,明定股票已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或於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買賣之公司,應於章程訂明以年度盈餘提撥一定比率為基層員工調整薪資或分派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予彌補。前項調整薪資或分派酬勞金額,得自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減除之。
重點是這段話裡面的
「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予彌補。」
可以因為有盈餘加薪
反之可以因為虧損減薪?
這根本最近阿共做法吧
難怪企業喜迎
全部的媒體都是報喜
幾乎清一色寫
「企業賺錢要加薪」之類標題
太險惡了吧!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