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國會挑燈夜戰清倉法案 「新住民基本法」壓線通過三讀
2024-07-17 06:47 聯合報 記者黃婉婷/台北即時報導
立法院會加速清倉法案中,審議新住民專法時,國民黨、民眾黨團堅持訂定更高位階的「新
住民基本法」,民進黨團要求維持「新住民權益保障法」,最終在藍白聯手下,法案名稱確
定更改,並要求內政部應設置新住民事務專責中央三級行政機關。
立法院長韓國瑜上周五召集朝野研商攸關新住民權益的法案,歷經三小時討論,確定法案名
稱依行政院版訂為「新住民權益保障法」,但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隔日透過臉書發文,指
民進黨拆了大地雷,擋下民眾黨立委麥玉珍要透過更高位階的「新住民基本法」,凌駕取代
「兩岸條例」對陸配的管制規定。
此番言論引發民眾黨團強烈不滿,宣布撤簽朝野協商結論,並於今日立法院會提出修正動議
,名稱堅持使用「新住民基本法」,立法精神中提到「保障新住民各項人權,應不受歧視、
排擠」,爭議條文則加上但書「政府對於不同國籍或地區之新住民,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行
政措施應一律平等」。
針對法案名稱,在藍白聯手狀況下,正式更名為「新住民基本法」,立法精神、主管機關部
分,則照國民黨團版本通過,為落實憲法保障多元文化精神,保障新住民基本權益,建立共
存共榮族群關係,特制定本法,同時確立此法主管機關為內政部。
三讀條文中,擴大新住民定義,包含各國來台居留的婚姻移民、專業人士、技術移民和投資
移民,保障對象也擴及新住民子女。
另針對專責機關設置辦法,亦通過藍白版本,內政部應設置新住民事務專責中央三級行政機
關,以統籌規劃、研究、諮詢、協調、推動、促進新住民就學、就業、培力、關懷協助及多
元服務的相關事宜;上述機關設立前,行政院為審議、協調本法相關事務,涉及各目的事業
主管機關執掌者,必要時得召開跨部會首長會議,會同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之。
三讀條文規定,政府應每五年進行調查,並設置新住民發展基金;推動新住民與其子女及家
庭照顧輔導服務、人力資源培訓及發展、無障礙語言環境、建構多元文化社會,有效整合政
府及民間資源。
三讀條文指出,政府應辦理新住民照顧服務措施,並輔導其子女;保障新住民勞動權益、提
供關懷扶助措施、通譯服務、使用媒體,以及鼓勵提供新住民語言學習、促進新住民相關研
究、投入公共參與。
https://udn.com/news/story/124129/8099718
#推民眾黨真正重視新住民
#期待基本法推行帶領台灣走向族群融合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