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高虹安助理坦承公積金制度從「他」辦公

作者: RockEyeball (洛克眼球)   2024-07-17 10:12:42
1.媒體來源:
風傳媒
2.記者署名:
方詠騰
3.完整新聞標題:
高虹安助理坦承公積金制度從「他」辦公室學來!柯文哲怒嗆:檢舉李俊俋都沒辦!
4.完整新聞內文:
新竹市長高虹安7/24將面臨助理費案一審宣判,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日前受訪表示,相信高虹
安沒犯意,高虹安辦公室主任是以前李俊俋立委辦公室主任,把那套制度搬過來而已,為何
不辦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曾多次旁聽高虹安案的協弈法律事務所所長蘇奕全律師今(16)
日受訪表示,柯文哲口中的辦公室主任就是黃惠玟,黃惠玟曾在法庭上公開作證表示,關於
公積金制度她也不是發明者,她是從李俊俋辦公室學到的,是她到李俊俋辦公室任職時,當
時的助理教她,加班費由她領出來給辦公室使用,但黃惠玟也強調「高虹安人很好」,因為
過去李俊俋並沒有發給助理獎金。
柯文哲日前指出,據他所知,高虹安案7月24日宣判,他還是相信「高虹安沒什麼犯意、不
可能」,因為高虹安當時是新科立委,台灣民眾黨也是新政黨,沒有過去經驗,公積金制度
也不是高虹安發明,而「高虹安辦公室主任是以前李俊俋立委辦公室主任,把那套制度搬過
來而已。」柯文哲強調,司法過程中,他不服氣,因為他們有去檢舉李俊俋、按鈴申告,到
現在也沒辦!司法是最後一道防線,希望符合比例原則,讓人相信。
多次旁聽高案的蘇奕全律師說,黃惠玟證實,曾詢問過其報導證實於司法界服務的丈夫,關
於國會辦公室零用金制度的合法性,她先生表示「用於公務就沒有違法」,她也將先生的說
法多次告知高虹安。在黃惠玟主動向高虹安推薦該制度時,並以她向包含丈夫、立法院等詢
問確認合法的情況下,將制度傳承到高虹安辦公室,作為新科立委的高虹安,又怎會有主觀
犯意?
此外,對於辦公室零用金支出流程,黃惠玟開庭作證時表示「他們(助理)單據來,我手上
有錢,就直接付出去了」。如果這些款項是高虹安不法所有,那黃惠玟憑什麼手上有錢就直
接付出去給助理了?又為何零用金從頭到尾都由黃惠玟保管在其私人帳戶?本案明顯和一般
助理費貪污案要件不合,沒有人頭助理,助理費也並未繳交予民代,甚至助理帳戶掌控權(
如,提款卡、印章、存摺等)也都在助理手上,與一般貪污被告佔為己有的樣態不符。也難
怪本案討論度如此之高,雖然許多媒體名嘴於本案初始即定調本案為貪污,但仍有司法界討
論認為以本案結構大概率無法構成。
蘇奕全更指出,李俊俋案情恐更嚴重,黃惠玟已於開庭證實「該制度於李俊俋時期即運作,
並引進高虹安辦公室」、「但高虹安有發給助理獎金,李俊俋沒有」,以大水庫理論而言,
如該款項有發給助理獎金或私聘助理,可用以證明並無不法所有意圖,因此,黃惠玟開庭所
證稱之「李俊俋並無發助理獎金」,很可能更加深了李俊俋案情的嚴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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