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陳時奮控誣告 高虹安赴台北地院開庭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7日電
新竹市長高虹安不滿旅美教授陳時奮言論提告加重誹謗罪,陳時奮獲不起訴處分,到台北
地方法院提起自訴,控告高虹安誣告罪;北院今天再度傳喚高虹安到庭,高面對媒體提問
不發一語。
陳時奮於民國110年9月間在臉書(Facebook)以標題「被指導教授除名的高虹安」發文,
指「在李傑的學術履歷,高虹安被除名了」等語,同年10月間再度在臉書發文,指「高虹
安沒有自己的博士研究」。
高虹安對此,向台北地檢署提告陳時奮涉加重誹謗罪,檢察官比對資策會研究報告、相關
期刊論文及高虹安博士論文,查出有18處內文相同近似、圖樣相同、表格內數據相同的狀
況,認為陳時奮經合理查證並仔細比對後發表言論,將陳時奮不起訴處分。
陳時奮認為,高虹安意圖使他受到刑事懲戒或處分,向北院提起刑事自訴,控告高虹安涉
嫌刑法誣告罪;北院今天再度開庭,傳喚高虹安到庭。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407170041.aspx
724一審 有罪? 無罪? 土城早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