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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記者蔡彰盛
失聯移工當保母顧三月嬰 疑過度搖晃害顱內出血判刑
印尼籍失聯移工咪亞妮在新竹縣租屋處,同時替其他印尼同鄉照顧多名孩子,其中一名3
個多月的新生女嬰被她照顧幾天後,就癱軟送醫,赫然發現顱內出血需以呼吸器維持生命
,檢方調查疑因過度搖晃造成,新竹地院依過失致人重傷罪判刑4月。
法官調查,咪亞妮係印尼籍人,109年10月以移工居留事由核准來台,隔年6月起行方不明
,失聯期間承租位於新竹縣從事專職保母工作,為印尼籍同鄉提供照顧嬰幼兒托育服務並
收取費用。
另名印尼籍失聯移工為外出工作,自112年3月起委由咪亞妮全日照顧嬰孩。咪亞妮明知孩
子是出生未滿4個月新生兒,腦部發育尚未完全,若遭外力不當搖晃易造成顱部嚴重傷害
,照顧幾天後在租屋處不慎搖晃孩子,致新生兒雙側硬腦膜下出血、雙側蜘蛛網膜下腔出
血、雙側視網膜下出血。
去年3月25日發現嬰兒吐奶後癱軟無力異狀,送醫入住加護病房,因生命徵象不穩定,意
識狀況及臨床神經學症狀均不正常,須接受氣管內管插管與呼吸器,已達難治重傷程度。
咪亞妮則說女嬰不太靈活、反應非常慢,比一般小孩愛哭,必須抱著才比較不會哭。她整
天幾乎都抱著,包括煮飯、出門,可能是在照顧過程中不小心搖晃過大,但絕對沒有故意
大力搖晃,一發現女嬰不對勁,顧不得自己是失聯移工的身分,仍然馬上送醫急救。後來
才知女嬰常會抽搐,有癲癇症狀,女嬰生母表示沒有要提告,認為保母也是不小心造成的
。
法官審酌被告明知女嬰是新生兒,竟疏未做好防護措施,不慎過度搖晃,導致女嬰受有雙
側硬腦膜下出血等重傷害,致使年幼女嬰身心遭受莫大痛苦,然而被告是在同時照顧同鄉
所託付多名嬰幼兒時所發生,且須面對其內心自我心理譴責,加上女嬰生母已明白表示不
提出告訴、不願追究責任,最後依過失致人重傷判刑4月、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