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許多食安問題,台灣的衛生局跑去稽查後
找到缺失會開限期改善單,若無改善則會開罰
台北市衛生局派員前往稽查時就發現現場洗滌區及乾貨區地面不潔且
「地板有蟑螂出沒」等衛生缺失,已經開立限期改善通知單要求在7月20日前改善完成,
若屆期未改善,可依《食安法》開罰。
https://i.imgur.com/1VaZkJa.png
https://i.imgur.com/dqTXmGu.png
英國餐廳有蟑螂,衛生局稽查後勒令停業+罰12萬台幣 (2940英鎊)
台灣的標準是不是很寬鬆啊,不用馬上停業+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