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張瑞楨
3.完整新聞標題:
阿公載孫違停嗆警「為什麼要告訴你名字」 600元罰單變2萬
4.完整新聞內文:
彰化縣黃姓阿公去年2月載孫子上課,違規停車被警察驅趕,他質疑警察「亂來!沒大沒小
!」員警詢問阿公姓名,擬開違規停車罰單,阿公卻嗆聲「我為什麼要告訴你?」之後逕自
駛離現場,不料,他不是收到600元的違規停車罰單,而是收到2萬元的「拒絕停車接受稽查
而逃逸」罰單,駕駛執照還要吊扣6個月,氣得提起行政訴訟,法官認為他的行為,屬於拒
絕接受稽查而逃逸,警方開罰無誤,判決阿公敗訴確定。
彰化縣黃姓阿公於去年(2023年)2月24日上午,開車到彰化縣伸港鄉興工路載兩個小孫子
上學,卻因違規停車,被彰化縣和美警分局的巡邏員警發現,鳴按警鳴器示意阿公開走,引
起阿公發怒,咆哮質疑警察「亂來,我還要載孩子上課!亂來!沒大沒小!要載孫子上課!
這樣不能停嗎?」員警回答,「不行!旁邊就有空地,你為什麼不停空地?」
警察還問阿公叫什麼名字?阿公更是氣憤,嗆聲「我為什麼要告訴你?」,之後逕行駛離,
不料,違規停車通常處600元罰鍰,阿公卻接到「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罰單,處罰鍰2
萬元,還要吊扣駕駛執照6個月,阿公氣得提起行政訴訟。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審理時,阿公主張,此路段未劃設快慢車道,沒有禁止臨時停車的標誌標
線,他只是載孫子上課,並無任何違規,他剛停車,警察就宣稱此路段不得臨時臨時停車,
他立刻即駛離,這是依據警察的指示,且員警當時沒有要求他停車接受稽查,罰單應該撤銷
。
法官則認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所指的「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也包括不服從稽
查,未待警察執行稽查程序完畢,逕自駕車駛離,依據警方的職務報告,員警發現阿公違規
停車,鳴按警鳴器驅趕,阿公卻不願離開,還下車與員警爭論,員警告知此路段不可停車,
阿公仍不願配合駛離,員警遂取出警用小電腦擬開罰單,詢問阿公姓名身分,阿公卻說「為
什麼要告訴你?」之後開車逕行離去。
法官認為,再勘驗警方現場的錄影畫面,阿公不但沒有依員警指示出示身分證件,拒不告知
身分,甚至開車逕自離開現場,已經屬於「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判決阿公敗訴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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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老害一定沒看新聞
跟法官說老了腦袋不好使
耳朵聽力也不是很好
所以一切都是誤會說不定能過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