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大法官是由國會推選產生的!
分別經聯邦議院和聯邦參議院三分之二的多數通過
這什麼爛制度!
為啥不是總理提名國會行使同意權?
這樣德國執政黨發言人要怎麼準確預判憲法法庭裁判結果跟日期?
德國大法官也會不講證據
,想像沒有發生的事有急迫危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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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憲法法院作為獨立機構,應確保國家立法、行政和司法三個權力機構的活動始終符合憲法。
在對基本法做出最終解釋時,憲法法院純粹基於法律做出裁決。裁決會對政治領域產生影響
,且不允許受到政治考量的干擾
人員組成
憲法法院的法官由德國聯邦參議院和德國聯邦議院推選產生。根據《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基本
法》(即德國的憲法),聯邦憲法法院共有法官16名,由聯邦議院和聯邦參議院分別經由三
分之二的多數通過推選出8名。法官任期最長12年,不得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