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ogtoo (只吃棒棒不吃糖)》之銘言:
: 餓死抬頭啦
: 昨天驚天動地的暫時處分出來了
: 大法官給的理由大家都能接受嗎
: 順便問個掛 台灣的五權分立是不是就是個笑話
看來這是大法官的判斷標準拉
有關立法院調查權行使,包括要求提供資料、調閱文件及命相
關人員為證言與接受詢問等之規定,均為立法院在未有憲法明
文下,於規範自身職權行使之法律中所創設。
這叫搞笑了 大法官真把立法院當成立法局了
也是拉 記得改個好名稱 不要讓人用法律用詞抓語病
照大法官理由
憲法法庭是違憲組織 憲法文本你找不到
因此 憲法法庭訴訟法規範的到大法官嗎? 搞錯了 是寫給外部人看得
拘束不到大法官
結論 老子想怎樣解釋法律 我說了算
大法官這個職務 甚麼時候變太上院了
也是拉 哪天不開心 憲法違憲也是他說算 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