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暫時處分竟未註明「主筆大法官」 網酸爆

作者: L1ON (Fake)   2024-07-22 08:10:19
你們這15條狗,既然都當畜生了
還有羞恥心喔?
15條畜生選一個出來主筆簽名有多難?
阿不是很會舔?
敢舔還怕丟臉嗎?
比那個選不上的吳崢還不如
祖宗18代都蒙羞吧
※ 引述《lukcat (LagCat)》之銘言:
: 暫時處分竟未註明「主筆大法官」 網酸爆:不想名留千古
: 中時
: 祝潤霖
: 國會改革修法引發綠營反彈提釋憲,憲法法庭
: 19日裁准暫時處分,相關法律在釋憲案宣判前
: 都暫時凍結,引發輿論及政壇震動。據司法院
: 透露,歷來大法官准予暫時處分只有3個案件。
: 媒體人黃揚明質疑,過去的暫時處分裁定都有
: 註明主筆大法官是誰,但這次沒有,確實有必
: 要說明。
: 總統賴清德6月24日宣布,國會職權修法有
: 擴權、憲政權力失衡等疑慮,將聲請釋憲;民
: 進黨立院黨團隨即宣布,提釋憲並聲請暫時
: 處分。司法院6月25日提到,現行法規並未規
: 定暫時處分必須在收案後多久之內作成。舊制
: 大法官時期,戶籍法第8條是2005年5月30日
: 收案,同年6月10日依聲請做出暫時處分(
: 釋字599號)。
: 司法院指出,新制憲法法庭施行後,111憲暫
: 裁1(未成年子女親權事件)是在分案後第5天
: ,依聲請為暫時處分。112憲暫裁1(新竹縣新
: 豐鄉鄉民代表選舉不能驗票且延長保管選票)
: 則是分案後約2個月,「依職權」為暫時處分。
: 且歷來大法官准予暫時處分,只有上述3個案件。
: 「《憲法法庭審理規則》有如何決定『主筆大
: 法官』的規定。」黃揚明質疑,過去的暫時處
: 分裁定都有註明主筆大法官是誰,但這次沒有。
: 《憲法法庭審理規則》第41條提到:受理之聲
: 請案件,其判決主文草案經憲法法庭評決後,
: 依下列次序定主筆大法官:一、與多數意見相
: 同之原承辦大法官。二、多數意見大法官所推
: 舉之大法官;不能推舉者,由審判長從中指
: 定之;審判長為少數意見時,由持多數意見之
: 大法官中最資深者從中指定之。前項第二款主
: 筆大法官之決定,應斟酌案件爭點所涉領域及
: 大法官案件負擔之公平性。判決主文可分者,
: 得按各該部分,依第一項所定之次序,定主筆
: 大法官。
: 網友表示「其實光這次憲法法庭針對相對機關
: 的通知書居然開庭當天都沒到,相對人提出
: 疑議,還要人自己去看網路公告,這一點就已
: 經感覺出整個憲法法庭這次的組成完全是政治
: 任命,跟專業的關聯幾近無關」、「憲法法庭
: 已經是綠色附隨組織的形狀了」、「不敢負責
: 的大法官」、「笑死,誰都不想當那位主筆」
: 、「沒臉見人,不想名留千古」、「逃避歴史
: 責任,還知恥?」、「敢做不敢當沒人扛,很
: 有賴清黨的風格」。
: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40721002899-260407
: 別躲啊,大法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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