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onyjs (熱血!!! 燃燒吧!!!)》之銘言:
: 人家美國是宗教國家
: 國會聽證還要拿著聖經宣誓
: 總統跟官員就職也都拿聖經宣誓就職
: 而不是向人民及憲法宣誓
事實上美國這方面的架構和台灣是相同的
而第一修正案明確規定宗教自由
而美國憲法裡面並沒有任何規定要求總統等必須拿聖經宣誓就職
事實上美國有四位總統並沒有使用聖經宣誓分別是
約翰·昆西·亞當斯
富蘭克林·皮爾斯
林登·約翰遜
老羅斯福
: 完全不一樣的政府組織架構
: 美國三權,台灣五權
: 美國兩議院,台灣一個議院
事實上台灣還是兩議院制
我們還有一個叫做國民大會的東西
這是憲法規定的還沒廢掉喔
: 有3/4立委,你要怎麼修就怎麼修
: 只會說自己是60%,那60%的總統在哪?
: 講屁話一堆,幹實事的沒有,笑死!!
台灣法律又沒規定總統一定要過半才能當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