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為什麼我們可以宣判和判決書不同時出?

作者: court0043 (紅色十月)   2024-07-26 12:24:03
為什麼可以先宣判,然後過個幾十天判決書才上網?
實務上就是有先宣判了,寫判決書的時候才發現有錯,
還打電話地檢要求檢察官上訴的。
那為什麼我們要接受先宣判 再補交判決書?
只為了法官方便結案?
遲早都要交的判決書,先交晚交還不是都要交?
先宣判的結果,
就是這種囑目案件,最多就只有新聞稿可以「參考」,
判決卻無法在最熱的時候, 被「公開檢視」,
而「公開檢視」是沒有民意基礎的司法、法官 的唯一正當性基礎,
10幾20幾天後才偷偷摸摸上網, 誰還記得??
四十幾萬?
真是笑話,根本竊鉤者銖!!
這種雞毛蒜皮的案件,法官判起來效率真高、刑度真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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