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azan (僅供參考)》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中時新聞網
: 2.記者署名:
: 潘虹恩
: 3.完整新聞標題:
: 88張罰單全撤!員警「蹲坐」電桿後測速爆爭議 警方:予以申誡
: 4.完整新聞內文:
: 台中市龍井區台灣大道六段人行道有規畫移動式測照勤務,不過,日前烏日警分局1名員
: 警在該處執勤時「蹲坐」在電線桿之後,因位置過於隱身,被民眾拍下PO網,爆發爭議;
: 警方5日表示,認定該員執法不當,予以申誡處分,並將當日舉發之88張超速罰單主動撤
: 單。
難怪台灣一天到晚發生車禍啊。
只有看到警察時才想到有交通規則這回事,沒看到那就通通當參考用。
偏偏警察要取締還要事先通知,阿事先通知還有人會被抓喔?
我還以為路上那些限速標跟交通指示牌就已經算盡告知義務了咧,結果原來那些真的僅供
參考。
所以各位啊,別抱怨台灣一天到晚都在撞死人、政府不作為。
那全是應大多數人要求啊!
這就是民意,被撞死的就自認倒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