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NS3056 (奶奶)》之銘言:
: 1.媒體來源:台視
: 2.記者署名:陳盈真
: 3.完整新聞標題:
: 憲法法庭辯論 學者拿「便利貼黏額頭」比喻演示
: 4.完整新聞內文:
: 針對國會職權修法釋憲,憲法法庭整日言詞辯論,其中也找來了專家學者,在聽完法庭內
: 有關立法程序是否有明顯重大瑕疵的正反兩面論述後,具有法學背景的東吳大學副校長董
: 保城,發表意見,直接拿出便利貼往額頭上貼來比喻,逗笑大法官,更引發民眾熱議。
: 董保城說,兩方都對立法程序陳述不少,而且調了很多文件,「真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
: 有理,是不是建議司法院大法官調查小組把全部錄影帶調出來看一看,一看三個月,你們
: 就卸任了,這樣子是嗎?」
: 董保城說,立法院本來就要理性問政,這本來屬於國會自治、議事自律,不要忘了499號
: 、342號解釋,不管是在法律案還是憲法案,所謂的重大明顯,都是「事實不待調查即可
: 認定」,一望即知,如同寫在額頭上。
: 董保城當場用簡單舉例示範,直接拿出便利貼往額頭上貼,喊話大法官「什麼叫如同寫在
: 額頭上,一看就知道這是違法、這是違憲,重大明顯是這樣子。」
: 董保城強調,如果今天大法官還要來這邊問,東家婆西家婆,大法官就變成風紀股長了,
: 就變成管家婆了!
: 董保城直言,已經花太多時間在枝微末節的問題上,如果真的不符合釋字499號,不待調
: 查即可認定,一望即知,話說到這裡,董保城再次拿便利貼往額頭上貼來比喻,當場逗笑
: 了台上大法官,也引發民眾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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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備註:
原文前幾樓嗆藍白看不懂的
不吱是帶風向還是在反串
人家舉釋字499號說明
國會調查權就是為不需要憲法去明確規定的權利
而是國會立法機關行使職權內的固有權限
這個權限並非監察院能分享的權限
所以顯而易見根本沒有國會違憲擴權的疑義
甚至可以說是恢復國會本有之功能
有助於平衡行政機關履行職權時的
透明可受監督的責任與義務
如此才能權責相符 合乎憲政分權制衡原則
對於不配合者也該擁有符合比例原則的制裁手段
否則國會調查權就形同虛設
還能保障少數議員或小黨代議職權的行使
避免有完全執政
導致一手遮天為所欲為
在野無力抗衡形同獨裁的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