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沒點到低消! 知名水餃店遭控要客「去

作者: kimads (HCl)   2024-08-06 20:01:43
沒點到低消! 知名水餃店遭控要客「去路上吃」
TVBS 記者 江昀蔓 / 攝影 劉立宸 報導
發佈時間:2024/08/06 19:32
最後更新時間:2024/08/06 19:38
https://youtu.be/rqcM_BMJ-cc?si=PlmmgXdQj7SgayEi
民眾到南機場夜市知名水餃店用餐,他們一家三口點了十顆水餃、酸辣湯跟小菜,指控店
家沒標示低消,卻要他們至少要點十五顆水餃,才可以坐在店內用餐,事後只好站在馬路
上吃,業者私下回應,當下都有明確口頭告知,而且其他店,是每人要點10顆。
https://cc.tvbs.com.tw/img/upload/2024/08/06/20240806183656-8b244a5c.jpg
站在路邊拿著餐點,這大概投訴人最難忘的一次用餐經驗,看著妻子小孩在店裡,自己只
能孤單在店外站著吃飯。
原來他們一家三口到台北市南機場夜市用餐,點了10顆水餃,幾份小菜、酸辣湯,指控店
家規定基本消費,卻沒標示清楚。
投訴人:「店家就建議,要不要來15顆水餃,我跟店家說我們兩大一小,小朋友可能也沒
辦法吃這麼多,店家就說不行,3個人一定要15顆才能在內用,如果不高興的話可以去別
的地方消費,可以去申訴或可以在外面吃,最後我們就是一個人在外面吃,當下在外面吃
的時候,當下店內還是有許多座位的。」
事發在2號晚間,當時有不少吃飯排隊,客人都目睹全程,實際來到店家忙著準備食材,
私下說都有口頭告知客人,一人低消5顆水餃,其他店一人要點十顆,如果不同意可以不
吃或改外帶,更強調沒要求投訴人站著吃,是對方自己拿盤子到馬路上吃。
台北市消保官主任楊麗萍:「業者的任何消費資訊,都應該清楚明確、用明顯的方式,在
消費者要訂約前,就要揭露出來。」
消保官指出口頭告知,可能因為忙碌而疏忽,民眾可以提消費爭議申訴,或跟主管機關檢
舉,如有違規事實,業者沒改善,最高可以開罰10萬元。
https://news.tvbs.com.tw/local/2576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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