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大法官:「立法院查弊案幹嘛」

作者: dryadj85481 (星之雨)   2024-08-07 00:01:40
※ 引述《rial (deoo)》之銘言:
: ※ 引述《cigaretteass (NONE)》之銘言:
: : 因為立法院實際上是在執行對行政體系的督察權
: : 你今天督察本來就會督出東西不然督身體健康?
: : 督察權!=司法調查權
: : 所以這次國會改革開宗明義就是「議案相關」
: : 而不是什麼揭弊
: 7/3 立院就成立「鏡電視申設及後續弊案爭議」調查專案小組
: 根本不是你講的什麼監督權
: 調查權就是為了查「弊案」(是弊案嗎?都還沒查你就直接說是弊案,根本未審先判)
: 而且立院有了調查權,被查的民間機構還不能拒絕被調查,否則還要被處罰
: 這就是大法官要問的,查弊案是憲法賦予立院的職權嗎?
: 如果不是,怎麼可以打著查弊案的大旗,去行使調查權?
: 而且就算真的查出弊案,立法院可以直接追究刑事責任嗎?能彈劾公務員嗎?
: 都不能!
: 那你查完能幹嘛???????????????????????????
1.查完能夠把有弊案空間的法律漏洞修法堵死
這是立法權調查權的行使意旨
2.能夠讓國家預算不要再被送到這些貪瀆單位被浪費掉
這是立法院審預算的權力
3.還能向民眾揭漏政府施政弊端讓人民選舉時能有正確的參考樣本
這是大法官說政治人物應負政治責任的樣態
不要跟我說監察院司法院會查
你有看他們查出什麼花嗎?
幾十億的光電弊案不抓在那邊說466元貪汙一定要起訴
監察院除了煎茶只會喊調查權是我的立法院你不能行使無視釋字585條只會包庇
更何況按照我國制度他們現在都不是國會
沒辦法代表人民
人民難道還沒有知道自己選出來的政府在幹嗎,自己繳的稅花去哪的權力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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