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我必須挺身而出捍衛憲政」 賴清德批:

作者: gueswmi (粉鑽~用生命洗鍊而出)   2024-08-07 01:34:51
有一說一
我不管你說了甚麼 只管你做了甚麼
賴總統選前說的承諾 看來他是沒打算做
請當作他沒說過 今天法庭國眾代表還在糾結賴的承諾 沒必要
who bird you
謝謝
義務有兩種 積極與消極
義務的消極與積極區分主要在於行為的要求及其目的:
消極義務
消極義務指的是避免某些行為或不作為的義務。這通常是指不去傷害他人、
不干涉他人的自由或權利
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
所以總統有拒絕的權力? 憲法哪一條先跟我說
積極義務則是指要求我們主動去做某些行為,積極地提供幫助或履行某些責任。
要我說 修法的權力變動就是在消極與積極的權力變更
有一說一 憲法或是黃的解釋 總統目前處於消極的到立院國情報告
難道有人會說總統到立院是行使總統的權利? 坐等解釋
今天的辯論純屬沒意義的爭辯
不給法官跟總統面子 辯論也別打了 浪費一堆時間走過場 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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