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hitefang10 (醉玉月琴)》之銘言:
: ※ 引述《violetking (夢想就在前方(♂))》之銘言:
: : 尤:舉手表決讓大法官不知道誰是少數委員,會剝奪立法委員的釋憲權。
: 翻譯:啊你們這次沒用表決器,我怎麼知道誰是沒舉手的少數委員,那怎麼樣保護他們的
: 釋憲權益?
: 這個問題真的很怪,你大法官為什麼需要知道誰是少數?大法官本來就是被動接受釋憲,
: 就問之前國民黨立委少數時,你們曾幾何時提醒過那些表決輸掉的委員說嘿你可以提釋憲
: 喔,還是你尤大法官就是要坐實你跟民進黨就是同一掛的
不是吧
什麼時候的哪一任大法官有提醒過少數立委可以提釋憲?
國民黨沒有、民進黨也沒有啊
你這個假設是見鬼啦!
明明這件是民進黨立委「自己」提出釋憲後
憲法法庭審理中
哪裡有大法官提醒釋憲這檔事啊
就再退一萬步來講
如果國民黨或民眾黨的人
連少數立委可以提釋憲這件事還要提醒才知道要做
那這些立委的程度才是真的是廢到有剩
: 最後舉手表決這件事已經明定在立法院議事規則裡,是合法的表決方式,甚至排序還在表
: 決器表決前面,所以爭執哪種方式表決到底有什麼意義?
: 如果認為舉手表決違法或違憲那也是另外的事,之後要再開戰場也行,但就是跟這次立院
: 職權爭議無關
怎麼會無關?
現在就是在爭執舉手表決符不符合憲法對於立法程序之要求
你說舉手表決有訂在議事規則沒錯
但那就也了不起只是條法律規定
能超越憲法嗎?
你的論點應該要建立在「議會自律」這個點上才是
黃國昌昨天就有提到了你是不是根本沒看
他還特別挖出1984年現任司法院院長許宗力的文章
主張議事規則的制定是國會內部事項
其他憲法機關都應該尊重
衍伸到這件案子
就是舉手表決的方式是「議會自律」的範圍
大法官也不應置喙
這個論點才夠強
: : 黃:如果不能確定誰是少數委員,那大法官這次為何能受理立法委員聲請。
: 舉手舉輸人家就是少數,小學生都知道,立法委員也知道,就你大法官不知道
: : 尤:所以黃委員覺得應該受理??
: 黃認為是不該受理的啊,但那是你大法官的職權,你都認為可以受理了那我還能說什麼
: 你會問你同事能夠去吃飯喝水上廁所嗎?同事會把你當智障吧
: : 我是不知道誰被電爆,誰邏輯死。
: : 這樣叫做黃被尤電爆。
: : 黨的律師就這樣水準......
奇怪了
尤伯祥昨天就有說了
因為現今認定是否為少數立委是看議事錄為準
但因為本次修法時是用舉手表決的方式
那議事錄上就沒有記載實際何人投贊成票誰投反對票
只有正反票數的記載而已
黃國昌就回說有現場直播啊
怎麼會分辨不出來?
尤才再回說
所以你(指黃國昌)是認為應該用直播取代議事錄的認定
我個人認為用直播取代也不是不行
這樣可以省去議會工作人員很多事情
省去製作議事錄的工作
也不用記載立委官員的質詢內容
反正有爭議自己去看回放
蠻爽的
別整天只想靠公務員幫你們把最繁雜的事都做好
至於最後為什麼會導向到黃國昌贊成本件少數立委可以提釋憲
那也是黃國昌自己不小心講太快了
以下是黃國昌自己講的逐字
「今天我們之所以可以坐在這裡,不就是認為他們(指民進黨51席提釋憲之立委)是少數反對的立法委員嗎?否則的話,鈞庭、鈞院怎麼會受理這個法規範憲法審查的聲請?」
整句話的意思不就是在說大家都認可了民進黨少數立委的提釋憲資格
所以大家才會坐在這吵架?
也才有這張尤伯祥一臉問號的圖
https://i.imgur.com/unhsyRY.jpeg
這要怪也只能怪黃國昌自己口誤好嗎?
後面翁曉玲跟立院代理人葉慶元律師都在忙著發言幫黃國昌擦屁股
顯然就也知道黃國昌口誤了啊…
我認真覺得你根本沒看影片
純粹憑自己腦邏輯的運轉就來發文批評大法官
唉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