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被尤伯祥3度打斷!黃帝穎嗆黃國昌「鬼打

作者: IronCube (反串小釣手)   2024-08-07 12:15:22
※ 引述《whitefang10 (醉玉月琴)》之銘言:
: ※ 引述《violetking (夢想就在前方(♂))》之銘言:
: : 尤:舉手表決讓大法官不知道誰是少數委員,會剝奪立法委員的釋憲權。
: 翻譯:啊你們這次沒用表決器,我怎麼知道誰是沒舉手的少數委員,那怎麼樣保護他們的
: 釋憲權益?
笑死
你們還搞不清楚狀況喔?
為什麼大法官會問立法程序違憲的事情
因為是老柯寫的申請釋憲理由書中講說
立法程序不正確,舉手表決有問題
所以大法官才在這天兜釋字499號
如果立院職權行使法的表決方式法條被宣告違憲會怎麼樣?
就像黃國昌講的,那立院職權行使法關於表決的都要修,成記名表決
尤伯祥才突然想到靠杯對齁,
就回頭講黃國昌沒回答他的問題
而是問黃國昌這‘’案‘’適不適用499解釋
所以尤伯祥想做的事情是僅用499解釋去講這案屬重大事件應該強制記名表決
寫在宣告違憲的理由書內,
但是不宣告表決方式的法律違憲
因為宣告表決方式的法律違憲的話,
那以後立院僅能記名投票
小黨要杯葛能拿到更多權力多方式就變很簡單啦
只要癱瘓記名投票就好了
到時候就算民進黨拿回立院
也會舉步維艱
懂?
: 這個問題真的很怪,你大法官為什麼需要知道誰是少數?大法官本來就是被動接受釋憲,
: 就問之前國民黨立委少數時,你們曾幾何時提醒過那些表決輸掉的委員說嘿你可以提釋憲
: 喔,還是你尤大法官就是要坐實你跟民進黨就是同一掛的
: 最後舉手表決這件事已經明定在立法院議事規則裡,是合法的表決方式,甚至排序還在表
: 決器表決前面,所以爭執哪種方式表決到底有什麼意義?
: 如果認為舉手表決違法或違憲那也是另外的事,之後要再開戰場也行,但就是跟這次立院
: 職權爭議無關
: : 黃:如果不能確定誰是少數委員,那大法官這次為何能受理立法委員聲請。
: 舉手舉輸人家就是少數,小學生都知道,立法委員也知道,就你大法官不知道
: : 尤:所以黃委員覺得應該受理??
: 黃認為是不該受理的啊,但那是你大法官的職權,你都認為可以受理了那我還能說什麼
: 你會問你同事能夠去吃飯喝水上廁所嗎?同事會把你當智障吧
: : 我是不知道誰被電爆,誰邏輯死。
: : 這樣叫做黃被尤電爆。
: : 黨的律師就這樣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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